2014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首次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要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提出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自2012年1月1日试点“1+6”即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以来,上海在减税、就业、出口等方面收益明显受到影响。
而2013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营改增”试点以来,上海市试点企业累计达19.5万户,累计减税超过400亿元。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发现,也有部分行业在这轮改革中,税负不降反升,有些甚至涨幅近30倍。
对此,受访专家表示,有些行业税负反而上升是不可避免的,建议他们向税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自主向政府提出过渡性财政补贴申请。
九成试点企业减负
“营改增”对大部分企业的减负作用显著。各地公布的数据显示,试点企业中约90%左右在改革后税负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也对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形成有力的制度推动。自2012年上海启动以来,“营改增”不断扩围。
据了解,2012年和2013年,仅“营改增”一项改革就分别拉动上海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72%和2.76%,拉动现代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35%和5.03%。
除了解决重复征税问题,“营改增”对上海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的作用也开始显现。
数据显示,上海市第三产业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从2011年的57.9%提高至2013年的62%。
同时,“营改增”改革还扩大了社会就业,尤其是劳动和技术密集型现代服务业。2012年和2013年上海全社会增加就业分别为14.6万人和14.5万人,上海新成立的试点企业,2013年就业人数比2012年增长20.5%,高于非试点行业7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就业增长率18个百分点。
此外,由于出口退税向服务贸易延伸、出口货物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能够退还,试点区域出口规模有所扩张。上海“营改增”试点后,2013年上海市进出口服务贸易同比增长18%,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27%。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272.5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54.8万户,现代服务业217.7万户,全年营改增减税1402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00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802亿元。
个别行业税负激增近30倍
“营改增”过程中,有部分行业、企业也面临税负不减反增的困境,首当其冲的就是交通运输业。
21世纪经济报道从货物运输代理行业了解到,2014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出台后,该行业内企业税负不降反升明显。
中国船东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去年调查发现,航运企业和物流企业(货代企业等)财税[2013]37号文生效后负担平均都增加了20%。
“原本很期待出台新文件后能降低税负,结果却比之前甚至上涨了好几倍,我们真是损失得不得了。”上海州洲航空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媚岚告诉记者,争议主要出现在新文件附件三涉及的免税范围。
货代企业了解到的国税总局官方解读是,上述《通知》所涉及到的免税仅仅针对直接与境外或境内船公司、航空公司、国际汽运公司结算的经营者。
这样一来,占货代行业绝大多数的二级代理公司,由于免税政策适用存在限制,实际上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上海一家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经理告诉记者,执行“营业税”时是按差额(收入-成本)的5%征税,去年8月“营改增”后按6%“进项抵扣”后征税,现在按新文执行没有“进项抵扣”就是按销售额的6%全额征税。
她给记者算了笔账:假设客户与船公司约价1800美元,我们公司代订舱收取400元(含税)代理费,与客户结算所有费用开具发票。去年12月份,缴纳增值税共22.64元,但今年1月开始,我们需要对销售额全额征税,以汇率6.1计算,需要缴纳644.15元。
另外,在实际操作中,要在含税的基础上增加利润报价,就意味着高报价,客户难以接受。“为了挽留客户,这翻了近30倍的税负,也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我们自己内部消化。”
但宁波外代新华国际货运的销售经理潘浩最担心的倒不是税负,“我们是一级货代,可以享受到免税优惠,即使不能也可以将税负通过上下游完成转嫁,但新文对国内货代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是比较不理想的”。
他告诉记者,货代从业企业不具备免税条件的比重可能达95%以上,税负增加,竞争力下降,致使大批中小货代在目前本很严峻的竞争形势下,更缺乏存活力。“甚至会危及国内大量货代企业的生存。”
建议对税负增加行业给予财政专项扶持
每一项改革措施都会带来利益关系的改变和调整,货代行业特别是二代企业的“阵痛”,我们该如何看待?
“有增有减,总体减税,这是正常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指出,“营改增”属于“结构性减税”,不是简单的普惠性质,并不代表在每条产业链、每个企业、每一环节都是减税的。
胡怡建的说法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观点不谋而合。
贾康曾公开表示,“营改增”后,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税负降低,专业化细分和结构优化、升级换代的潜力得到激励与释放,第三产业和相关联的制造业企业总体上得到了减轻负担焕发生机的更好环境。
他认为,“营改增”是通过优化税制结构来消除重复课税因素,延伸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中的抵扣链条,进而产生经济结构优化、服务性价比提升、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等一系列正面效应。这一改革还会倒逼财税体制的配套改革。
所以企业要更多顺应这一改革的内在逻辑,调动自己专业化细分方面的潜力,力求在机制创新、升级换代中做大做强。
胡怡建指出,单从这一环节来看,货代企业目前面临的无法抵扣导致税负大幅度上升的问题,可能在“营改增”特别是新文件出台后吃亏了。
但如果将下游抵扣行业考虑在内,整体测算下来税负未必上升,反而极可能达到均衡,因为上游企业税率上升的同时,下游抵扣比率也跟随上升。
“当然,他们可以去国税总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也可以自主向政府提出过渡性财政补贴申请。”胡怡建说。
针对在“营改增”推进过程中,带来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实际情况,民建中央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在过渡期间,对因为税制转换带来税负增加的企业,充分落实专项财政扶持政策,达到公平税负税改制度的目的。(编辑 卜凡)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
分享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