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14-07-14 07:00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4年8月6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宗地位置示意图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4年8月6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XJ09(251/211):2014-083号宗地竞得人须根据新津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附图要求,按新津县房管局提供的《五津镇城北村五组拆迁安置项目拆迁安置补偿的方案》,建设120套,总建筑面积为11500平方米的返迁住房,以及总建筑面积为26000平方米的返迁商业门市及房屋,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新津县房管局作为安置之用。

五、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08月05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08月04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07月16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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