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管理体制再探索 陕西赋予部分省级权限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伯牙 北京报道
2014-10-31 07:00

10月30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将出台的《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西咸新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10月30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将出台的《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成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西咸新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与以往政策不同的是,《意见》明确提出理顺体制问题,赋予西咸新区部分行政管理权限、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并理顺省级及西安市、咸阳市与西咸新区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等。

当地一位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陕西省想把西咸新区做实,赋予了建设新城市陕西省层面能赋予的一切权力,对西咸新区完全是利好,不过对于大西安建设来说却不是。

理顺新区体制

这些年来,西咸新区不断做实,从以前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西安、咸阳两市分而治之,到现在的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由陕西省政府派出机构西咸新区管委会行使开发建设管理权。

在省政府直管之下,政策不断向西咸新区倾斜。2011年陕西省出台的《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政策》,从十个方面对西咸新区进行全面支持。

其中第一条政策就是赋予西咸新区相应的职权,即“在重大项目、城乡统筹及规划实施方面赋予其市级管理权限及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不过,这并没有避免西咸新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由于西咸新区地跨西安、咸阳,作为开发主体缺乏诸多行政实权,因此在征地、拆迁等方面,与地方政府存在一定矛盾,这也是中国开发区模式面临的普遍问题。

此次《意见》为理顺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的体制问题,首先就加强其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在项目建设、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等方面赋予其省、市级管理权限及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同时,进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除需国家审批核准或国家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部门审批核准外,其余审批权限放给西咸新区办理。

陕西省决咨委委员、陕西社科院学术委员副主任张宝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一条与此前的市级权限相比,赋予了省一级的更高权限。此外,通过简政放权使得西咸新区成为陕西深化改革的特区。

当然,理顺体制更关键的是解决西咸新区在发展中面临的跨行政区的条块分割问题,为解决西安、咸阳、西咸三家开发主体的矛盾问题。此次《意见》将西安、咸阳两市及相关县(市、区)涉西咸新区的经济及相关社会事务管理权委托西咸新区行使,并将原由西安托管的沣东新城、咸阳托管的秦汉新城划归西咸新区管理,还要求完善新区内相关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调整任免征求西咸新区党工委意见的机制。同时还要求加强地方立法,出台《陕西西咸新区条例》。

“这有利于西咸新区进一步发展。”陕西省决咨委委员、西安石油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曾昭宁认为,陕西省赋予西咸新区更多权限有利于减少外部矛盾和干扰。

西咸新阶段面临挑战

今年1月份,西咸新区获批为国家级新区,此后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获批国家级航空城实验区,目前以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和西安市国际港务区、西安市高新区为主体的西安自贸区正在申报,西咸新区的发展面临新的环境。

在此次发布会上,西咸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军表示,经过三年的发展,西咸新区正在从“幼儿期”向“青春期”过渡,成为陕西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引擎。

这一背景下,《意见》要求西咸新区要全面落实国家赋予的重要任务,即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形成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加快项目建设,打造西部大开发的新引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范例。

不过,在新的发展阶段之下,西咸新区仍面临一些老问题。

有当地专家认为,西咸新区如果产业定位还是不清晰,缺乏产业支撑,最后城市过度发展,很难说不会沦为空城。

此外,西咸新区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大西安。但当地专家指出,此次《意见》赋予西咸一个新城市的权限,削弱西安、咸阳,与建设大西安的初衷不符,对西咸一体化不利。

在这些质疑声音之外,也有人指出大西安的建设思路实质是一种摊大饼式的发展模式,而陕西除了西安之外,缺少大城市,城市体量比例失调严重,应该反思大西安的建设模式。

(编辑:吴红缨,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libo@21cbh.com;wuhy@21cbh.com)(编辑 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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