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探路 推动海外创新企业回归

21世纪经济报道 陈浠 深圳报道
2014-10-31 07:00

“增强开放度,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创造条件让国内已经在海外上市的创新创业企业,能够回归创业板上市。...

“增强开放度,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创造条件让国内已经在海外上市的创新创业企业,能够回归创业板上市。逐步让境外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创业板。”2014年10月30日,深交所理事长吴利军在创业板五周年论坛上提出了深交所积极推进加快创业板改革发展的四个重点,这是其中之一。

自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挂牌上市以来,创业板新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4年9月30日,创业板共有392家上市公司,总股本1,047.14亿股,为2009年的30.3倍。按当日收盘价计算,总市值22306.84亿元,为2009年的13.9倍。加上2014年10月30日挂牌上市的3家企业,创业板上市公司总数已达400家。

创业板市场过去五年高速成长,但相对于各界的期待,创业板要走的路还很长。在当日以“加快创业板改革,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为主题的论坛上,各界人士为创造一个更好的创业板提出改革意见。

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表示,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在创业板设立专门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进一步拓展创业板对创新经济、新兴产业的覆盖面。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深化创业板市场化改革,强化创业板服务创新型企业的积极作用,推动创业板健康稳定发展。

10月30日,一位参加了上述论坛的创业板公司总裁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尽管国内的环境与美国差距很大,但纳斯达克的大方向显然是创业板未来要走的路,希望监管层能不畏艰难,一步一步往市场化的路子坚定走下去。

四重点造更好的创业板

10月30日,吴利军表示,加快创业板改革发展,对深交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深交所将重点从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

这四个方面为:丰富创业板内部市场层次,增强创业板的市场包容性和制度灵活性;探索建立创业板转板机制,研究建立与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对接机制;增强开放度,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发挥交易所的职能,整合、优化、升级现有的服务方式,强化创业板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

“增强开放度,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创造条件让国内已经在海外上市的创新创业企业,能够回归创业板上市。逐步让境外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创业板。”吴利军称。

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杨建华有同样的希望,中关村有94家公司在海外板块上市,很多并不是想到海外上市,而是现在的制度框架不支持他们在国内上市。

对于“增强开放度,提高创业板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吴利军还表示,要积极借鉴境外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经验,加强与境外交易所的协作,探索市场合作新模式。

事实上,深交所与境外交易所的协作正在紧密进行。

2014年10月28日,深交所与纳斯达克在韩国首尔世界交易所联合会参会期间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内容涵盖信息共享、市场互联互通(包括指数产品的交叉挂牌)、技术系统互联互通以及联合研发等方面。此前一日,深交所还与韩国交易所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关于创业板的国际化,网宿科技(300017.SZ)董事长刘成彦则表示,希望能够实现跨国并购,其公司并购的第一个目标是要技术、要人才,这些在国内很难找到,在美国硅谷有很多。目前的监管机制使跨国并购很难实现,而外籍人员持股是跨国并购的重要障碍。

在“丰富创业板内部市场层次”上,吴利军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吴利军表示,研究建立差异化的上市条件,允许尚未盈利的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同时,实行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实现风险分层管理,对投资风险较大的板块层次,实行更加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建立更具针对性的披露和监管要求。

与此配套的还有“研究探索差异化的交易机制,满足不同的流动性和风险控制要求。建立更加市场化的退市机制,强化市场淘汰力度等等”。

创业板尚未实现的转板机制亦被各界所期待。

“探索建立创业板转板机制,研究建立与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对接机制,研究允许创业板内部不同层次之间的转层次的制度安排。”吴利军表示,转板是提高创业板包容性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让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自由选择与之匹配的内部层次。转板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将创业板建设,纳入到整个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当中,更好地发挥协调联动效应。

注册制改革探路

创业板目前的改革某种意义上是在为注册制改革探路。

张育军10月30日表示,今年是我国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之年,为了更好地切合创新企业、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证监会结合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板改革措施。

这些政策包括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取消了业绩持续增长的要求,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标准等,使创业板准入门槛更加切合创新企业的特点;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设置了简明统一的再融资条件,并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完善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制度,丰富了并购重组的支付工具等。

创业板目前最受关注的改革,是设立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的专门层次。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在创业板设立专门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进一步拓展创业板对创新经济、新兴产业的覆盖面。”张育军称。

“2000年我们探索之时并没想设立门槛,但是纳斯达克IT泡沫破灭,从5000多点掉到1000多点。”曾任深交所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明回忆,因此大家说探索还要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2009年推出创业板在制度设计的时候设定了一定的门槛。

对于创业的未来,周明建议,要促进创业板建立进退有序的良性循环;对创业创新要更加宽容,在审核理念、准入门槛上也要宽容,要符合创业企业、新兴行业、新兴业态的特点;监管上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创新,要符合创新企业的特点,监管上还有很多的创新空间。

创业板目前400家上市公司的规模,在市场看来仍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周明表示,这与他当时参与建设时的设想还差很多。“看看纳斯达克,历史最高时近万家,但是它有进有出,又有并购,现在3500多家。”

中信建投董事长王常青则在10月29日的一个交流会上表示,创业板经过五年发展有了400家公司,但更理想的是过去五年时间能达到1000家,甚至1500家。

这背后是上市审核制度的改革问题。

“要市场化发行。”易方达基金董事长叶俊英表示,记得有一次证监会开会,担心重启IPO定价高有泡沫,他认为一次发行300家泡沫就没有了。

“一定要大力推进发行上市审核制度改革。”杨建华表示,如果再不改革,很多企业将陷入非常迷茫的境地。中关村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公司目前超过1000家,但只有63家完成了上市,还有五六十家在排队,有的排了两三年,更长的甚至排了四年。

杨建华称,如果不能建立符合创新企业特征的发行上市制度,大力推进符合创业创新规律的改革,很多优秀企业不得不走向纳斯达克等海外市场,或者放弃上市,而这对于营造创新生态环境、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都是很大的打击。

(记者邮箱:chenxich@foxmail.com)(编辑 卜坚 郑世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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