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买卖港股所要交的费用

21世纪经济报道 徐亦姗 北京报道
2014-11-18 20:03

证监会18日通过微博指出,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1)交易费,由香港联交所按成交金额0.005%双边收取;(2)交易系统使用费,由香港联交所按每宗交易0.5港元双边收取;(3)交易征费,由香港证监会按成交金额的0.03%双边收取;(4)股份交收费,成交金额的0.02%,最低2港元,最高100港元,由香港结算双边收取;(5)证...

证监会18日通过微博指出,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

(1)交易费,由香港联交所按成交金额0.005%双边收取;

(2)交易系统使用费,由香港联交所按每宗交易0.5港元双边收取;

(3)交易征费,由香港证监会按成交金额的0.03%双边收取;

(4)股份交收费,成交金额的0.02%,最低2港元,最高100港元,由香港结算双边收取;

(5)证券组合费,按持有港股市值计算,最终由香港结算收取;

(6)内地券商收取的佣金。

其中,证券组合费的收费标准如下:持有港股的市值小于或等于5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8%;大于500亿港元,小于或等于25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7%;大于2500亿港元,小于或等于50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6%;大于5000亿港元,小于或等于75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5%;大于7500亿港元,小于或等于100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4%;大于10000亿港元,年费率为0.003%。

(编辑:郑世凤)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