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宣传处长借张艺谋天价宣传片受贿4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峰 北京报道
2015-03-24 17:09

中国铁路文学艺术者联合会副秘书长陈谊菡近日被以受贿罪判刑8年,她唯一一笔受贿,是担任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负责联系张艺谋拍摄铁路宣传片时,收受了40万酬谢款。这份郑州铁路运输法院2015年2月10日的判决近日公布,此时距离爆出张艺谋接拍1850万元天价宣传片已近3年。陈谊菡判决书显示,天价宣传片源自时任铁道部长刘志军在2009年初提出,要加...

中国铁路文学艺术者联合会副秘书长陈谊菡近日被以受贿罪判刑8年,她唯一一笔受贿,是担任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负责联系张艺谋拍摄铁路宣传片时,收受了40万酬谢款。

这份郑州铁路运输法院2015年2月10日的判决近日公布,此时距离爆出张艺谋接拍1850万元天价宣传片已近3年。

陈谊菡判决书显示,天价宣传片源自时任铁道部长刘志军在2009年初提出,要加大对中国铁路的宣传力度,要请到张艺谋这样的知名导演制作高水平的铁路宣传片。

此后,该项工作由原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组织落实,陈谊菡参与了宣传片的价格谈判、拍摄合同审定、联系拍摄、创意文案的讨论和修改、样片审查等工作。

判决书显示,陈谊菡找到时任北京金瑞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瑞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又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时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震燕联系到张艺谋。新时刻公司是张艺谋的委托代理公司。

原铁道部政治部一名副主任证言称,张艺谋要价较高,拍摄事宜被刘志军指定一名副部长领导。2009年10月,双方达成协议,谈判价格确定为1550万元,并经刘志军签字同意。

但由于时任铁道部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迟迟没有正式确定并回复对方的拍摄方案,以及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向对方拨出第一笔款项,拍摄工作被拖延。

此时,刘志军催促要求宣传片在2010年12月7日召开的世界高铁大会上播出,证人证言称,但张艺谋方以时间紧需要增加人力、设备为由,提出增加费用。于是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了300万元。

在天价宣传片拍摄过程中,新时刻公司为了感谢中间人王某为其接洽、促成该业务,特聘其为该片顾问,并安排他负责了部分监制工作,同时向他购买了若干剧本,为此,新时刻公司向金瑞丰公司支付了650多万元。工商资料显示,金瑞丰公司实收注册资本50万元,实际出资股东为王哲峰和李黎。

2011年1月,金瑞丰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将40万元送给陈谊菡,作为酬谢。

(编辑:谭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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