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月16日中信证券等券商两融业务被罚后,监管层处理了第二批两融业务存在违规的券商。4月3日,证监会宣布对6家券商采取监管措施。其中,对长城证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华泰证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国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对五矿证券、华西证券和中金...
继1月16日中信证券等券商两融业务被罚后,监管层处理了第二批两融业务存在违规的券商。
4月3日,证监会宣布对6家券商采取监管措施。
其中,对长城证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华泰证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国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对五矿证券、华西证券和中金公司采取警示的监管措施。
不过,证监会有关发言人亦表示,在第二轮两融检查中,大部分券商的业务做到了总体规范。
“2月2日至15日期间,证监会对46家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期2周的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看,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等融资类业务总体规范,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公司仍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违规问题。”
(编辑:简俊东)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
X
分享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