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会议:做到改革不走样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在部委层面的推动工作已经开始。4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电力改革、运行、能源供应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部署。
本轮电改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延续,改革方案重在对体制的改革,重新构建发电、用电、输配电的市场秩序。
参加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的阵容颇为强大,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政府联系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编办、发展改革、经信、财政、环保、水利、国资、物价、能源等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及电力行业协会和有关电力企业的负责人。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电力体制改革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电力体制改革高度重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是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印发的。从印发改革文件的方式,就可以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
连维良介绍,这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思路形象的叫做“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就是对发电方、售电方、用电方提高市场化程度,实现更加充分的竞争。“管住中间”,就是在电网、输配电环节强化政府管理,因为这是自然垄断环节。形象地讲,今后输配电网相当于高速公路,只要向电网交了过路费,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就可以逐步实现直接交易。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则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加强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为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要求,落实中发9号文件,要确保正确的改革方向,做到改革不走样,有实效。要在改革中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计划,以确保居民生活、农业、公益性服务用电。要通过电网企业功能定位的调整,从内在机制上确保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公平开放,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要避免借改革的名义发展高耗能产业,使直接交易等改革探索变成降低高耗能企业成本的特殊政策。要通过改革加强输配电网的规划落实,及时协调输变电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城乡电网改造、优化配电网布局。在电价形成机制、售电侧放开、市场平台建设、增量配电投资放开及分布式电源等方面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把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编辑:肖欣欣)
(作者:王秀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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