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进入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并非都进行标准的无害化处理,特别是渗滤液的超标排放较为普遍。因此,用城区无害化处理率统计数据反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存在高估,具有误导性。
5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以下简称《评估》)。
《评估》指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水平不高,且缺乏连续达标排放的证据。尽管城区无害化处理率2012年均值高达93.43%,但如果将郊区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考虑进来,无害化处理率仅为62.02%;尽管如此,进入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并非都进行标准的无害化处理,特别是渗滤液的超标排放较为普遍。因此,用城区无害化处理率统计数据反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存在高估,具有误导性。
根据《评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没有进展。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或清运量处于较高水平(2012年人均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平均水平为1.12千克),未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减量化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特别地,对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也并非都出现下降,生活垃圾减量化具有较大潜力。
《评估》还提示,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低。通过对全国和典型城市废纸和废塑料的资源回收率估算结果表明,资源回收率并不理想。北京、本溪、牡丹江、苏州等城市的纸类回收率分别为25.32%、24.74%、61.52%、20.11%,城市间差异大,进一步回收的空间较大。
根据《评估》的主要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宋国君介绍,目前单位垃圾末端处置支出普遍较低且不同城市差异较大。2012年,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单位垃圾处置成本均值为85.0元/吨,最低成本为抚顺市的6.5元/吨,最高为曲靖市的375.7元/吨,北京市为151.2元/吨,垃圾处理指出水平与城市财政收入密切相关。
以北京为例。2012年,北京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置的社会成本为1530.7元/吨,涵盖垃圾从收集到卫生填埋处置的全部成本,远高于由公开统计资料估算的处置成本,垃圾处置的全社会成本被低估。垃圾收集成本、转运站成本、运输成本、卫生填埋成本所占比重分别为59.1%、3.5%、9.8%、27.5%,收集环节成本远超过中间转运成本和末端处置成本。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社会成本已经相当高,人均垃圾处置支出达到480.5元/年。
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现在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建议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信息公开法规,明确分类对象、分类与投放方法、奖励与惩罚措施等内容,用法律的权威性和确定性保障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
同时,《报告》建议,中央政府应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并每年公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绩效评估报告。
对此,宋国君解释,在现有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中,管理目标不完整,具体表现在减量化目标、资源化目标、低成本化目标缺失,无害化目标虽在规划中提出,但界定不清楚。为此,建议国家应明确规定每个城市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低成本化目标,并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绩效每年公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绩效评估报告。
此外,《报告》还建议,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执行空气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水排污许可证制度,以许可证为记录、核查及监管手段,增加填埋场和焚烧厂的违法排放成本,促进其连续达标排放,进而倒逼源头分类与减量。
(编辑:耿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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