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在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第71期“经济每月谈”关于“深化财税体制的重点和难点”上,几位专家关于遗产税的讨论内容大致如下:1.上个世纪80年代,政府就已经组织研究遗产税,早于房地产税研究;2.未来税制改革方向,如增加直接税比重、追求税负分配公平等,都使得开征遗产税很有必要;3.由于信息系统滞后,对个人开征遗产税不...
5月19日,在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办的第71期“经济每月谈”关于“深化财税体制的重点和难点”上,几位专家关于遗产税的讨论内容大致如下:
1.上个世纪80年代,政府就已经组织研究遗产税,早于房地产税研究;
2.未来税制改革方向,如增加直接税比重、追求税负分配公平等,都使得开征遗产税很有必要;
3.由于信息系统滞后,对个人开征遗产税不具备可操作性;
4.只有实现了官员财产报告制度,才能要求公民申报财产。
2013年2月份,由国务院转批发改委《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在“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章节里,提到“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此后,有研究机构提出开征遗产税方案,有关遗产税起征点为80万的消息也曾被炒作过几次。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指出,中国对于遗产税的研究早于房地产税。
高培勇还表示,针对财产转让征收遗产税或赠与税,以财产作为一个征税的依据或者对象,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角度来讲是必须的。因为中国的税制改革走了那么多年,在过去往往是围绕着如何取得收入、如何有效率的取得收入;三中全会这次推出的税收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公平统一、调节有力”,所以税收的征收必须是公平的。公平是有两个层面的,一个是税负分配本身要公平,第二个是征收过程当中要公正,现在在税负分配的公平上,下的力气不够。
高培勇进一步指出,我国到目前为止收财产税基本是向企业收,对个人收的要么是附加在商品价格中的增值税、营业税这样的东西,要么是个人工薪所得税,对财产这块是个缺失状态。换言之,中国的富人到目前为止一般不会因为财产的多与少而比别人多交税。财产转让税当中遗产税是必须开征的,至于如何征,还需慢慢去研究,肯定能找到一个比较恰当、比较能让大家接受的方法。
对于遗产税的开征,不少学者认为可能会带来富人财产的转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网上疯传的遗产税起征点是80万的消息,已经炒了很多轮,这是个不实消息。这个问题的讨论由来以久。世界上的国家,大部分是有开征遗产税的。在90年代以后曾经有十年左右的时间,改革文件不提这个事了,意味着它的前提条件不具备,当时财政部领导说不具备前提信息条件,实际是很委婉的说法。
贾康表示虽然他同意将遗产税写入研究,但他直言在中国不具备开征的前提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在哪儿?在中国只有解决了官员的财产报告制度,以及一定级别以上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个配套改革任务之后才能堂而皇之的要求所有公民申报你的财产,接受遗产和赠与税。
曾任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表示,当初不具备操作的信息。“财产是他所有的财产,包括在本地的、外地的、世界的,你怎么能知道他有多少财产?假如不知道,他如实告诉你你就征,他说我没有你就不征,你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谁骗人谁藏着就越得益,社会绝对不能往这儿引导,既然没有能力做就别做,也不能欺负老实人。你的信息系统慢慢建,现在很多信息系统都没有,连房子一个人有几套都搞不清楚,更别说金融了,金融是虚拟的,股票债券有多少,那很难。现在应该说是改善,是否具有了,恐怕还不到。”
(编辑 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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