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是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跨境担保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一周年,标志着中国外汇监管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认为,有关措施使得中国公司在境外获得更大的融资灵活度。标普称,中国监管机构对跨境担保从事前审批监管过渡到事后登记和报备制度。中国的交易各方正在根据这些规定进行跨境担保债券的发行。 标普信用分析师吕岚...
6月1日是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跨境担保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一周年,标志着中国外汇监管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认为,有关措施使得中国公司在境外获得更大的融资灵活度。
标普称,中国监管机构对跨境担保从事前审批监管过渡到事后登记和报备制度。中国的交易各方正在根据这些规定进行跨境担保债券的发行。 标普信用分析师吕岚表示:“外管局规定的变化反映了中国政府扩大开放和支持跨境外汇支付和人民币日益国际化的意愿。”
大型国有企业(如绿地控股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根据外管局的跨境担保新规进入境外债券市场为海外业务和投资融资。 但目前中国公司的境外发债结构中,维好协议和股权回购承诺仍然普遍,因为跨境担保筹集的资金仅可能用于海外业务。
吕岚表示:“我们尚未听说任何监管方面可能取消限制境内担保结构将境外发债资金回流国内的计划。但是,如果这种限制得到取消,可能更多的境内公司有动力发行海外债券。”
(编辑: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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