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个人在北京购房可不再提交纸质说明

21世纪经济报道 纪睿坤 北京报道
2015-06-25 18:46

3个月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上所说的“欢迎外国人来中国买房”,似乎并非是一句寒暄。被限制多年的外资购房,正逐渐简化手续!6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3个月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上所说的“欢迎外国人来中国买房”,似乎并非是一句寒暄。

被限制多年的外资购房,正逐渐简化手续!

6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北京住建委相关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自本月开始,境外个人在北京购房可不再提交纸质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而是直接向网签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通过联网审核方式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境外个人在京购房只向开发商、经纪机构、区县二手房网签窗口等,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经初步核查后,在市住建委交易登记系统填报相应信息,信息则自动发送至出入境管理部门,并由相关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结果由网上反馈至市住建委,通过审核的,将进行名下房产审查,均符合条件,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境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这次变化与境外人员购房资格标准没有任何关系,只是精简了办事手续,取消了纸质版资料提交,采用联网审核的方式,是一项便民新举措。

不过,上述负责人强调,虽然境外个人在京购房行为和程序被规范,但境外人员在京购房资格审核标准仍保持不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按照现行政策,境外人士在北京工作、生活满一年,可购买一套住房,且所购房产仅限于自用自住。而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实际上,“限外令”早在今年3月就现松动迹象,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就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已经删除了此前针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全部限制类条款。

这些限制类条款包括: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高档宾馆、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等,都曾被列在2007年和2011年版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

(编辑:耿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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