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忠介绍,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6月26日,人社部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通报,截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3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李忠介绍说,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抓紧开展贯彻落实工作。
在地方层面上,随着调薪时间将至,各地正抓紧推进落实调薪。近期,山东、陕西、安徽等地,先后部署安排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作。
“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在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目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李忠说。
据李忠介绍,从6月份起,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
李忠说,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因此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
实际上,此次完善工资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重在优化工资结构,调节基本工资与津贴补贴比例失衡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有的地方在基本工资调整同时,公务员部分规范津贴补贴将纳入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此外,因纳税基数提高,个人所得税缴纳数额也相应提高,导致部分公务员实发工资有所降低。
李忠表示,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对此,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编辑 肖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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