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环保局:入海排污口全部关闭 环境水质未受影响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尔德 北京报道
2015-08-13 20:13

8月13日16:30天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通报了天津爆炸案发生后监测应急的情况。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保部门迅速启动环境应急监测,目前已布设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点位17个,水和废水的监测点位5个,监测出的事故的特征污染物的情况如下:3:40分通过现场快速监测设备,在爆炸点的下风向监测出有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污染...

8 月13日16:30天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通报了天津爆炸案发生后监测应急的情况。

事故发生后,天津市环保部门迅速启动环境应急监测,目前已布设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点位17个,水和废水的监测点位5个,监测出的事故的特征污染物的情况如下:

3:40分通过现场快速监测设备,在爆炸点的下风向监测出有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污染物。

4:00点检测出环氧乙烷浓度范围为1-2毫克/立方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按照这个标准,环氧乙烷在空气中短时间接触引起的浓度是5毫克/立方米,这个污染物浓度是低于允许的浓度;

5:30,甲苯浓度为3.7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大气污染物浓度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4毫克/立方米)0.54倍; 三氯甲苯浓度为1.72毫克/立方米,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都未作规定,所以参照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GB16219-1996),其规定的车间最高允许浓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VOCs为5.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毫克/立方米)。

6点,甲苯的浓度下降,下降为3.06,挥发性的有机物的浓度下降为5.02。到上午8时的时候,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进一步下降,下降为0.1毫克/立方米,已经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的限值。

上午10时的时候,苯发物的浓度没有检测出。下午一点钟时,现场监测到环氧甲烷未检出。

温武瑞介绍,“对于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同时,我们也关注了在事故现场周边的五个常规的日常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情况,这五个监测站分别在第四大街、塘沽的营口道、汉北路、河西一经路、滨水东路, 这六种污染物现在目前来看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与全市的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温武瑞指出,“水环境的监测,事故发生以后,我们主要是对入海的排污口进行了迅速的了解,目前对入海排污口有三个全部进行了关闭。事故的水正在监测途中。”

根据天津市环保局公布的信息,事故发生后,环境水质未受到事故影响。

(编辑 胡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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