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酝酿许久的P2P监管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终于落地。办法重申了对P2P的信息中介属性。根据办法规定,网贷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同时平台不得为债权提供增信服务,亦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
12月28日,酝酿许久的P2P监管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终于落地。
办法重申了对P2P的信息中介属性。根据办法规定,网贷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同时平台不得为债权提供增信服务,亦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事实上,按照这一“去担保”的监管要求,国内的大多数P2P平台均无法达到。
“国内多数平台无法离开刚性兑付,因为你违约了,投资人就会选择其他平台,这是劣币驱逐良币。”北京一家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除违法担保规定外,部分平台所采取的委托投资、理财产品交叉销售业务按照办法规定,亦存在涉嫌违规的情节。
不过办法也给行业留出了过渡期安排,其过渡期为18个月。
“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8个月。”办法规定。
留个P2P平台的时间不多了,18个月后多数平台能否完成向信息中介的转身,仍然有待时间的校验。
而有P2P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网贷平台的一个规避监管的策略是将自身去网贷化,即将自己定位于网络资产管理平台,而利用未被监管覆盖的委托投资等业务实现监管“再套利”。
“现在是针对网贷平台这样规定,但很多平台根本不愿意受到监管的规制,所以干脆在策略上玩文字游戏,让自己去P2P化,这样就能逃脱办法对其的约束。”前述平台负责人表示。
(编辑:简俊东)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
分享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