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楼市调控新政,设置房价涨停板

21世纪经济报道 21Plus
2016-04-21 14:56

4月21日,南京市玄武区官方微博@玄武发布称,南京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主城六区以及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申报均价每平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到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随后,有媒体跟市物价局求证称,此消息属实,后期将由南京市政府统一发布详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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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举措与今年3月苏州出台“苏十条”中的“限涨令”如出一辙。当时,“苏十条”明确,商品房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等。

国家统计局统计,南京房价“十三连涨”,至今年3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17.8%,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排第三,仅次于深圳、上海,超北京、广州。南京商品房库存不足3万套,仅够消化2个多月。同样,当下苏州商品房库存在“涨”字当头形势下,迅速削减至不足2万套,创历史新低。

(综合报道)

(作者:21Plus 编辑:梁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