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东英首推印度杠杆反向ETF 港证监会年底检讨是否放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6-07-21

继2月香港证监会正式向杠杆及反向(L&I)ETF放行以来,多家机构纷纷推出相关产品。

7月20日,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推出印度市场基准指数Nifty50的杠杆反向产品,包括每日杠杆(2倍)及每日反向(-1倍)的产品,提供每日回报为当日正向两倍,或反向一倍的投资表现。据悉,该杠杆、反向产品初始规模共约1000万美元,每手入场费约1500港元。

南方东英ETF及指数策略部高级经理李梓维在记者会表示,该产品较适合短线投资,方便投资者捕捉短线的反弹以及市场转向的投资机会,同时私人银行以及资管机构等亦可以利用相关产品进行短期策略部署或者长期对冲。

虽然目前杠杆以及反向ETF产品在其他成熟市场成交较为活跃,香港市场仍然处于起步阶段。6月13日,三星发行、追踪日韩市场的首批4款杠杆及反向产品在港上市。相比之下,相关产品在日本、台湾、韩国占据每日市场整体成交的比例超过50%。

“目前市场对内地、香港股市以及大宗商品的相关产品或更高倍数杠杆产品都有需求,但监管机构尚未批准,由于是杠杆性产品,因此不同地区的监管机构会采取不同的规则和规划。”南方东英ETF及指数策略部执行董事和弦表示。

据悉,有关产品旨在提供相关指数单日表现倍数反向的回报,若持有超过一个交易日,复合效应会令产品回报偏离相关指数累计表现的目标倍数,在不同市场会有不同的影响。因此,有关工具适合活跃投资者执行短线策略,每日定期监察投资组合,能即时捕捉市况变化。

看好新兴市场前景

李梓维表示,公司首先推出印度杠杆及反向产品,主要看好新兴市场的发展前景,“成熟市场的波幅较少,杠杆很难获利,而印度近来的GDP增速维持在7%以上,与内地及香港市场的相关性较低,市场看好印度,认为它是继中国后,下一个世界工厂和世界经济引擎。”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印度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今年的GDP增速有望达到7.5%。同时,印度有着庞大的年轻劳动力,该国25岁以下人口占比超过50%,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将使印度成为下一个世界制造业中心。

同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印度已经成为亚洲规模和成交量第三大的股票市场,其中,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的市值在过去十年飙升了三倍。Nifty50指数包含在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最大及流动性最好的50只成分股,涵盖金融、科技、消费、工业等13个不同行业。

截至今年6月30日,该指数成分股总市值约30.33万亿卢比,占该交易所总流通调整市值的65%。今年至今,该指数录得7.8%的升幅,大幅领先整体新兴市场的回报,自2011年起,过去5年至今年6月30日,该指数累计表现超过MSCI新兴市场指数达73.98%。

“相比香港市场比较受欢迎的窝轮(warrants)以及牛熊证,杠杆反向产品的收费更加透明,管理费占每年资产净值的0.99%,而且资产存放于托管行,投资者无须承担来自发行方的直接对手风险。” 李梓维表示。

此外,和弦透露,此次推出的杠杆反向产品主要通过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Nifty50指数期货,“由于杠杆交易,资产净值约25%购买相关指数期货,就可以达到100%复制该指数走势的效果,其余75%的资产则主要投资于流动性最好的美国国债。”

香港证监会将检讨是否放宽监管

一直以来,香港证监会都将杠杆反向ETF产品拒之门外,但今年2月却首次亮起绿灯。证监会表示,相关产品在亚洲市场越发普遍,香港投资者也存在一定需求,但由于风险较高,因此需十分谨慎。

按照分阶段实施的原则,证监会初期批准的杠杆反向ETF产品仅限于追踪非香港及非内地、具广泛流动性的海外指数,并表示将于首批产品推出6个月后进行检讨。此外,鉴于上述两类产品的特征及孖展借贷的额外杠杆效应,劵商不可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产品的孖展融资。

“大部分投资者都存在本土市场偏见(home bias),香港投资者的组合大都为香港及内地市场,集中风险更明显,因此证监会希望鼓励投资者更多关注香港以外其他地区的市场。”和弦表示,并透露目前整体ETF产品交易占香港市场成交的比例低于10%,而刚推出的杠杆反向产品占ETF市场成交则低于1%。

虽然目前产品的交投量并不活跃,港交所市场发展科客户关系及市场推广部高级副总裁及ETF主管罗博仁指出,未来监管是否将放宽纳入港股及其他产品,主要取决于其间市场的波动情况,市场对杠杆反向产品的认识程度,以及这6个月的产品交投情况。他表示,届时希望将杠杆倍数、其他资产类别如商品及固定收益,一并纳入检讨范围。

针对证监会强调暂时无计划拓展至内地股市指数,罗博仁认为,主要由于内地市场流动性不足,而且国际市场目前主要通过新加坡的富时A50指数期货进行对冲。

同时,李梓维亦指出,目前台湾市场的杠杆反向产品占市场每日成交的比例高达近80%,大部分涉及内地A股指数。

(编辑:辛灵;,邮箱:xinling@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