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每年650万人因空气污染早逝,专家探讨赔偿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尔德 北京 报道
2016-07-24 20:02

王金南建议,“十三五”期间国家应设置环境健康科技专项,深入开展空气污染流行病学和毒理学研究,研究我国大气污染尤其是PM2.5污染对人体健康的急性和慢性效应及其作用机制。

在7月24日举行的“十三五”课题研究中国城市公众环境空气与健康影响预测报告研讨会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呼吁,尽快形成污染健康共识。

王金南指出,污染健康影响是我国未来环境据测绕不过去的一个门槛,对污染健康数据要淡定,建议以研究人员正式发表这些核算成果。

王金南建议,环保部今后制修订环境规划、法规标准,特别是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费用效益分析,应该正面使用健康效益评估数据。

中国进入“后灰霾时代”

众多的研究表明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和PM2.5等多种污染物在一定浓度下可对人体多个系统和器官造成损害,以致对人群死亡率产生显著影响。

资料显示,空气污染可分为室外空气污染和室内空气污染。室外空气污染物包括气态污染物、颗粒态污染物等;室内空气污染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超标,进而影响人体健康,有害物质包括甲醛、苯、氨、放射性氡等。

2016年6月27日,国际能源署(IEA)公布一份关于能源与空气污染的特别报告,指出空气污染已经成为继高血压、膳食风险、吸烟之后人体健康的第四大威胁。全球每年约有650万人因室内或室外空气污染而早逝。这一数量远远超过艾滋病和疟疾每年导致的死亡人数。

华北电力大学在 2014出版的《北京市主要空气污染物对居民健康影响的经济损失分析》报告中显示,2012年北京市空气污染物排放导致的健康损害经济价值约为7.68亿元,其中包括患病经济损失及早逝经济损失两方面。

在患病经济损失中,空气污染导致居民罹患心血管类疾病经济损失高于呼吸系统类疾病经济损失,心血管疾病导致居民早逝经济损失高于呼吸系统类疾病早逝经济损失。

南京大学在2014年出版的《中国主要城市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研究》表明,27个省会城市每年因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导致的平均死亡人数分别为2.3-4.8万、1.9-2.8万和31-40万人,占总死亡人数的比例为0.9%-2.7%、1.6%-3.4%、30%-40%。2012年全国104个城市因PM10造成约92.7万人的死亡,约占总死亡人口的26%,其中PM2.5造成约78.5万人的死亡,占PM10致死数的84.7%。

如果三大城市群在2017年能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相比于维持2012年污染水平将可以避免约9.6万人的死亡,将使死亡率降低约6%;若2030年达到我国空气质量标准时,则将避免18.3万人的早死,死亡率将降低约11%。

清华大学2015年4月22日在北京发布首个室内PM2.5(细颗粒物)污染公益调研报告。调研结果显示,相对于室外PM2.5污染,室内PM2.5污染对人的影响更显著。人均室内PM2.5暴露量和潜在剂量为室外的4倍。

研究团队结合采样数据,计算出志愿者日均PM2.5暴露量为2018.6微克·小时每立方米,人均每日肺部吸入的PM2.5潜在剂量为787.3微克,其中室内PM2.5暴露量和潜在剂量约占到每日总量的80%以上。

艾迪健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宁介绍,受大气污染、病菌感染影响,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占全国总死亡人数的32.77%,10年内肺癌发病率爆增43%。其中,PM2.5污染导致全国25.7万人超额死亡。中国由此进入“后灰霾时代”。

建议建立大气污染公众损害赔偿制度

王金南指出,尽管国内外关于空气污染的健康影响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但相对于问题的复杂性,仍需要大量的研究,积极应对空气环境对于健康的损害影响。

王金南建议,“十三五”期间国家应设置环境健康科技专项,深入开展空气污染流行病学和毒理学研究,研究我国大气污染尤其是PM2.5污染对人体健康的急性和慢性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建立我国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效应结局的暴露-反应关系;科学评估我国大气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经济损失,探讨建立大气污染公众损害赔偿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目前由国际生态经济协会发起研究的“‘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空气环境与健康影响预测报告与建议课题”已经正式筹备,该课题首先针对“京津冀区域”开展首期研究。

课题组的成果报告,将通过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环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务院参事室等多个渠道向高层提交;同时以课题研究成果向社会发布,并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应对“城市空气环境与健康影响”带来的挑战。

(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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