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反收购”限制股东权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6-08-26

周五,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议要点: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正在对《证监会就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作出修订,将规范范围从沪港通扩展至深港通,并对境内证券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出原则性要求,对投资者保护提出了要求。>>>点击阅读详情

►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欣泰电气犯罪案件。证监会表示,欣泰电气退市后,将在新三板专门的层次进行转让,不能再上市。证监会强调,创业板对于退市公司没有重新上市的安排。

►针对慧球科技存在的问题,证监会表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是交易所的义务。广西证监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慧球科技存在多项问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关于先行赔付,证监会正在制定相关规范指导文件,对赔付范围、对象等进行规范,指导文件将在后续听取市场各方的意见。

►证监会通报对金徽酒业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涉及北大荒;1宗内幕交易案;1宗法人利用他人帐户买卖证券及内幕交易案;1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证监会: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反收购”条款限制股东合法权利。近期部分上市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来布防“野蛮人”,防范“恶意收购”,对于这一现象,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已经关注到相关问题,交易所发出监管问询,证监局约谈有关人员,要求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充分解释条款设置的合法性、必要性。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章程设置控制权条款的约定,需要遵循法规规定,不得通过反收购条款限制股东合法权利。证监会若发现违法违规都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