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 推动高校科学定位

21世纪经济报道 戴春晨 ,邓雪芬 广州报道
2016-08-30 11:41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实现“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建设任务、不同的政策支持、不同的考核要求”。该省本科高校将按二维结构进行分类,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根据学科门类、专业数量等分为多科性和综合性。两个维度相结合,全省本科...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实现“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建设任务、不同的政策支持、不同的考核要求”。

该省本科高校将按二维结构进行分类,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根据学科门类、专业数量等分为多科性和综合性。

两个维度相结合,全省本科高校可分为综合性研究为主型、多科性研究为主型;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多科性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教学为主型、多科性教学为主型六个类型。每种类型中的高校,按分数高低排序,分出2—3个等级,并与财政绩效拨款挂钩。

各高校可按照分类标准指引,结合自身实际,申报学校类型,但学校类型一旦确定原则上3年内不作调整,以促进学校专心按分类定位办学。

与之相配套的评价体系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三套。每套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察点及评价标准和计分办法4部分组成。每套指标体系总分为1000分,一级指标各类相同但分值不同,二级指标各类按内容不同确定分值。和以往相比,它更注重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的认可度,其中在两级指标中,人才培养和本科生教育的分数比重较大。

评价将尽量采用第三方评价数据,其中考虑到一些学校涉及领域的独特性,专门设置了“替代性指标”,由学校自己提出,至多可提5个,经省教育厅认定,指标须与同类院校同一指标具有可比性。

根据安排,该改革办法在2016年下半年开始试行,届时将改变高校千校一面的格局。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韩剑亦表示希望高校能做好自身定位,把自己的特色做强做大。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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