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指出,单个深股通交易日的单只深股通股票担保卖空比例不得超过1%;连续10个深股通交易日的单只深股通股票担保卖空比例累计不得超过5%。
9月30日,深交所发布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围内的股票:截止日前六个月A股日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上市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市值)的深证成份指数及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成份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除ST及*ST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和B股等股票外,原则上将成为深股通股票。
办法指出,单个深股通交易日的单只深股通股票担保卖空比例不得超过1%;连续10个深股通交易日的单只深股通股票担保卖空比例累计不得超过5%。
深交所提醒:鉴于港股通标的涵盖了部分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相关中小市值股票普遍具有规模小、业绩不稳定、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等特点,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类风险:
一是结合标的股票范围扩大,揭示部分中小市值股票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价波动较大等风险;
二是基于两地规则和制度差异,明确香港市场没有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整理安排,强调股票可能长期停牌和直接退市、退市后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受限等风险;
三是针对市场关切的“老千股”问题,通过总结分析相关典型案例,梳理出“老千股”的特征,提示关注部分业绩差、股价低的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权益可能受损等风险。
细则全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来源:深交所)
(编辑:谢珍)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