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财险公告:某金融机构为侨兴私募债出具履约保函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北京报道
2016-12-22 22:37

12月22日,对于侨兴集团债券违约风波,浙商财险发布公告称:

我司在2016年12月20日发出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公告后,受到大量投资者和媒体的关注,也得到了投资者和媒体的理解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我司在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违约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高管、律师、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全力以赴地处理这起理赔案件。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做出说明如下:

一、关于补充资料通知的说明

第一,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为涉及互联网产品的保证保险业务,与传统保险业务具有较大区别。

第二,被保险人数量众多,索赔材料数量较多,还存在部分投资人已“变现”的复杂情况,增加了我司理赔审核的难度。

第三,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交易结构复杂,法律关系复杂,我司需要专业人士投入大量时间进行研究。

第四,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只有一次机会要求补充提供理赔资料。

鉴于上述原因,我司需要全面、细致地审核投保索赔资料,并一次性通知补充提供理赔资料,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风控措施和偿付能力的说明

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中,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我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某金融机构出具了履约保函。

此外,有媒体咨询我司是否已经获得侨兴6亿资产抵押。12月19日,我司已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递交办理侨兴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截至目前,我司尚未取得相应的他项权证。后期能否取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截至2016年3季度末,我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6.24%,符合保险监管要求。

此类涉及互联网产品的保证保险业务理赔,牵涉被保险人数量多,交易结构复杂,与常规的理赔有所不同。希望社会各界能理性看待此次理赔案件,不要把正常的理赔工作看成拖延、扯皮甚至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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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致鸿 编辑:赵萍)

李致鸿

资深记者

专注金融保险领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