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被判14年,挪用资金达9.24亿

每日经济新闻
2016-12-22 17:47

吴长江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罪成立 一审被处有期徒刑14年。

经过了3个多月的等待,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吴长江案”在2016年接近尾声的时候宣判。

12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2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罪判处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下称雷士中国)原董事长吴长江有期徒刑14年,处没收财产50万元,并责令吴长江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9月1日的庭审现场,吴长江曾表示 “我不认罪”。

当时的庭审过程中,吴长江多次表达对雷士的感情,称“我从来没有想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我一直想要还款”。

庭审当天,曾在雷士照明担任中层干部的一位人士出现在庭审现场,该人士为后来被罢免的“吴系”人马之一。12月22日,他对记者表示,吴长江应该会选择继续上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相关阅读】他曾是中国商界叱咤风云的焦点人物,如今却黯然获刑14年

(编辑:张楠)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