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360 CEO叶大清独家回应:不能以阴谋论揣测评价者动机

21世纪经济报道 何晓晴 广州报道
2016-12-30 09:31

12月27日下午,北京海淀法院下午公开宣判原告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短融网)诉被告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融360)、第三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当天,海淀法院驳回原告短融网全部诉讼请求,融360胜诉。作为网贷评级第一案,该案引发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短融网称,其上诉的理由在于,公司并不是...

12月27日下午,北京海淀法院下午公开宣判原告久亿恒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短融网)诉被告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融360)、第三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当天,海淀法院驳回原告短融网全部诉讼请求,融360胜诉。作为网贷评级第一案,该案引发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短融网称,其上诉的理由在于,公司并不是客观独立的第三方评级机构,其无论在资产端还是理财端都跟短融网有诸多业务交集,作为竞争对手来评判同行的安全性是不合理的。

12月29日,融360CEO、联合创始人叶大清独家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融360和短融网并不是直接的竞争对手。“融360是一家移动金融智选平台,我们的主要业务是在线信用卡、贷款产品的智能搜索、推荐和服务,以及针对企业平台的天机3.0大数据风控系统,为金融机构提供风控服务。”叶大清表示。

在叶大清看来,短融网通过所谓的业务交集,推理为和融360是竞争对手,再进一步推理融360无权对其评价,是不符合逻辑的。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的话,那所有的演员都不能互相评价对方的作品,作家也不能评论其他作者写的书。因为都存在业务交集,都是为了获取观众和读者。

叶大清强调,短融网认为与融360有业务交集属于竞争对手,进而表示融360网贷评级对其的评价是恶意诋毁。这一点,法院判决书中明确表示,单纯的竞争关系的存在与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不产生必然联系。“简单的说,重点看评价是否客观真实,而不是看具体是谁说的,不能以阴谋论去揣测评价者的动机。”叶大清称。

不过,叶大清也坦言,“从公司自身来讲,我们最需要防范的是短期利益的侵蚀。因为我们做网贷评级的目标是提升融360企业的长期声誉和形象,而不是为了短期的商业盈利考量。我们也相信,有长期的企业声誉和形象才是最大的商业利益。因此,在网贷评级项目上隔绝短期利益机制是我们始终长期不懈关注的问题。”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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