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编辑:谢珍)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