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违规代持被罚 将临股民大规模索赔

21世纪经济报道 安丽芬 广州报道
2017-01-13 22:26

1月13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峰股份(601010.SH)因信披违规被罚遭到证监会点名。前一日晚间,文峰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陆永敏等16名责任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调查指出,文峰股份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文峰集团于2014年12月22日签署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文峰股份11,000万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

1月13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文峰股份(601010.SH)因信披违规被罚遭到证监会点名。

前一日晚间,文峰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陆永敏等16名责任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调查指出,文峰股份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文峰集团于2014年12月22日签署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文峰股份11,000万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88%)给陆永敏,双方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6,350万元。经查,该股权转让实际是以自然人陆永敏的名义代文峰集团持有。在2014年12月23日文峰股份发布的公告、2014年12月24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峰股份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中期报告中均未如实披露股份代持事项。文峰股份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项、《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对此,证监会决定:一、对文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文峰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陆永敏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四、对徐长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陈松林、张凯、顾建华、夏春宝、裴浩兵、杨建华、马永、满政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五、对范健、胡世伟、江平、顾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1月13日,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投资者可依法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进行索赔。对文峰股份投资者而言,在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0日买入并且在2015年12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文峰股份的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及利息。

“比照同类案件,预计文峰案的索赔金额或超亿元。此前已有众多文峰股份投资者咨询甚至已报名参加索赔,近期我们将尽快帮投资者向南京中院申请立案。”谢良说。

去年A股市场上,京天利(300399.SZ)因隐瞒关联交易被罚后遭遇投资者索赔已近4000万,而大智慧(601519.SH)因虚增利润被罚60万后,也遭遇投资者过亿元的索赔。再往前追溯,佛山照明(000541.SZ)因信披违规被罚后,引发2700多位投资者诉讼索赔,最终获赔金额高达1.8亿元。

资料显示,就在文峰股份信披违规同期,比如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文峰股份股东人数曾一度高达20.3万之多。因此,在谢亮看来,文峰股份面临的不仅仅是证监会的一纸罚单,后续很可能面临众多股民发起的大规模索赔。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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