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将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敏 北京报道
2017-02-08 16:26

国土部对全面开展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做出重要部署。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显示,日前国土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对全面开展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做出重要部署。

《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到2018年年底,在试点地区建立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市场规则基本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方案》围绕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并交易的情况,提出五项试点任务。试点地区涉及30个省(区、市)的34个市县(区)。

据悉,该项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

完善交易机制。在继续执行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或重申交易条件等要求。在土地转让方面,明确了土地转让形式及不同权能的转让条件,将各类直接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土地转让。在土地出租方面,针对划拨土地出租长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重点加强管理。在土地抵押方面,提出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明确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办理抵押手续。

创新运行模式。要在现有土地交易机构或平台的基础上搭建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提供交易场所;建立“信息发布-达成交易-签订合同-交易监管”的交易流程,明确相关规则;加强土地交易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实现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的有序衔接。

健全服务体系。要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发挥中介组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桥梁作用,为交易提供咨询、估价、经纪等服务。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引导其诚信经营,对失信的要建立惩戒和退出机制。

加强监测监管。各地要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完善监测监管信息系统;强化一、二级土地市场联动,加强土地投放总量、结构、时序等的衔接,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整体调控;强化价格监管,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方案》还提出,国土部要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单位或部门,建立共同推进试点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支持试点各项工作。试点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

(编辑:骆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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