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分类监管正在迈出十分关键的一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私募机构处确认,目前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已对原有的私募管理人系统进行迁移和升级,而目前中基协网站已有涉及管理人登陆的新端口出现。值得一提的是,在新的管理人系统实施下,中基协将对证券类、股权(含创投)类的私募管理人进行更加严格的分类监管,即原则上要求私...
私募基金的分类监管正在迈出十分关键的一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私募机构处确认,目前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已对原有的私募管理人系统进行迁移和升级,而目前中基协网站已有涉及管理人登陆的新端口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的管理人系统实施下,中基协将对证券类、股权(含创投)类的私募管理人进行更加严格的分类监管,即原则上要求私募管理人只能在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经营范围中选择一项经营,且不得在存续期内经营与其范围不符的业务。
而对于已经开展的、且不符合经营范围的存量私募产品,私募管理人不得进行展期、扩大规模或追加投资者人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部分机构已经就这一问题接受了基金业协会的约谈,并着手依照这一监管倾向,对旗下存在经营混同问题的业务做剥离、调整处理;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隔离经营要求的提出有助于强化对私募基金的监管,防范不同市场间的套利和违规行为。
在法律人士看来,对于私募业务实施一、二级市场的隔离式监管,符合当下的监管逻辑。
“一二级私募业务的分割要求是正确的监管思路,这是不同业务层面建立防火墙的客观要求,事实上在持牌机构层面,也有一二级私募资管业务隔离运作的要求。”中银律师事务所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法律人士指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二级市场私募业务隔离经营的要求,并非是监管层的突然起意。
早在去年7月21日,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刘健钧层表示,证监会多次跟国务院领导就私募监管问题作汇报后,国务院领导提出要求,即“创投基金不得接入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而如今不同经营范围下私募管理人的分业经营要求,显然也意味着上述表态的成真,而私募监管的趋严也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
“感觉未来就是私募监管‘公募化’,未来越来越严格。”一家北京私募机构合伙人说。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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