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份财政部发布的“核实处理”、“依法问责”个别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函件流出,引起市场关注。2月23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回应社会关切,表示起因为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财政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核查确认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依法提出处理建议。至于后续对于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日,几份财政部发布的“核实处理”、“依法问责”个别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函件流出,引起市场关注。
2月23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回应社会关切,表示起因为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财政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核查确认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至于后续对于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继续将强化执法问责作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的重要抓手,开展专项核查,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依法问责到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蔓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被查处有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地方,不止市面流传的几家。监督地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属于财政部常态监督范畴,后续恐有更多地方具体违规案例。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个别市县政府仍存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一些金融机构仍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要求地方政府出具担保承诺,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精神不符。
2016年,审计署对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中反映,截至2015年底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要求强化问责和公开,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通过问责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
为切实落实审计整改意见,2016年财政部专门印发通知,组织财政部驻相关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审计报告反映的违规或变相举债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对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财政部重申相关部门责任和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举借债务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金融机构等违法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并按照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财政部相关“核实处理”、“依法问责”函件,便是依据上述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对核查确认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县政府、金融机构,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财政部表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将把防范风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在充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依法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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