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贷协会:北京地区47家网贷平台上线银行资金存管

21世纪经济报道 何晓晴 广州报道
2017-02-24 11:05

2月24日,针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落地,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表示,《指引》旨在规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当前,我国网贷行业还处于规范发展初期,一些网贷机构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普遍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有的甚至卷款跑路,极大损害了投资人利益。资...

2月24日,针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落地,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表示,《指引》旨在规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网贷行业还处于规范发展初期,一些网贷机构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普遍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有的甚至卷款跑路,极大损害了投资人利益。资金存管机制实现了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上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确保网贷机构“见钱不摸钱”。

《指引》对存管人、委托人的义务和权利作出了明确界定,这对网贷平台和商业银行双方业务对接提供明确依据。加强了对网贷资金在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了网贷机构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随着《指引》的发布,业务规则和操作规范将进一步明晰,对于规范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作为《办法》落地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政策体系,有利于过渡期整改工作的深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整改标准和依据。

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表示,《指引》中明确指出委托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条要求说明平台仅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存管机构,不可多头存管。但目前有部分平台并未实现全银行存管,有的采用的是联合存管模式,有的仅是部分标的是银行存管,这些平台需要在未来的6个月内进行整改。

网利宝CEO赵润龙称,《指引》中出现了银行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与征求意见稿相对比,该表述的位置被提前了。这一变化有利于消除银行方面的顾虑,有望促使更多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并加速推动网贷存管的普及进程。

赵润龙预计,配合相关监管办法,随之而来的是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有望提速,网贷行业合规化进程进入了“最后的冲刺”。

截至目前,北京地区至少已有47家网贷平台上线银行资金存管。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与各成员单位拥护并遵守有关网贷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各成员单位将发挥行业带头作用,督促各平台加快资金存管。

目前,北京互联网金融监管已建成“1+3+N”模式,该模式发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加快落实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存管三大理念与措施。2015年以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已先后建设上线产品登记系统、机构信息披露系统。

北京网贷协会表示,2017年,协会将依据相关政策,督促各成员单位推进资金存管工作,加强行业培训、推进科技金融创投基金和行业并购基金运营、加强行业自查等一系列行业自律办法,督促合规经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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