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关注“大病救助”: 加强制度衔接避免灾难性支出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宇 北京报道
2017-03-02 07:00

由于互联网大病众筹平台的兴起,2016年不少人感到身边需要大病救助的人突然多了起来。人们对“因病致贫”及全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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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互联网大病众筹平台的兴起,2016年不少人感到身边需要大病救助的人突然多了起来。人们对“因病致贫”及全民医保体系中大病救助制度的关注达到顶峰。

全国两会在即,各民主党中央、代表、委员在民生领域均聚焦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提案几乎覆盖了全民医保体系的各个环节。

其中,民盟中央特别关注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公平性问题,拟向大会提交《关于构建更加公平、惠民的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提案》。

而医卫提案“重镇”农工党注重全民医保的制度衔接,经过一年调研,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大会提交了《关于强化医疗救助与医保、大病保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重我国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议》和《关于完善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农工党的提案指出,重特大医疗救助制度的问题仍然突出。

大病保险空间有限

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贫困人口数为5575万人,因病致贫占到44.1%,其中大病重病患者240万人,长期慢病患者960万人。

“大病救助究竟在哪里卡住了?”农工党中央参政议政部副部长王素芳告诉记者,弄清楚这个问题是去年一年组织相关调研的初衷。

“农工党通过调研发现,目前防控‘因病致贫’的各项政策散落在不同的部门,有不少救助资金‘躺着睡大觉,”王素芳说。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偿顺序大致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慈善救助基金等”。

其中,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由人社和卫生部门统管,而医疗救助主要由民政部门统筹,三者按先后顺序依次衔接。

长期关注中国全民医保体系制度完善和政策更新的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分析,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环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为困难群体提供精准保障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提升特殊人群的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突破最高给付额直接提高报销额,另一种是适当扩展合规费用目录。

但这两种方式都受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公平性和基金可持续性的限制。

特别是基金可持续性。由于全国大病保险筹资主要从基本医保的基金池中划拨,大病保险的报销空间一定程度上由基本医保的结余水平决定。

以2015年的数据为例,当年大病保险全国总筹资仅为250亿元左右。

而2015年人社部统管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2109亿元,基金支出1781亿元,当期结余328亿元。卫生部门主管的新农合基本医保基金筹资总额3286.6亿元,支出2993.5亿元,当期结余293.1亿元。

这就意味着基本医保基金向大病保险“倾斜”的空间十分有限。“鉴于目前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和筹资方式,盲目提高报销比例会对大病保险基金造成严重冲击。” 朱铭来说。

而按照目前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设立起付线的做法,基本医保报销后,如果自付费用未达到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保险就无需支付,但该救助的对象也因此无法得到救助。

朱铭来认为,基于基金承受能力的客观限制,需要按照“先大病保险后医疗救助”的原则,灵活运用资金为相应人群提供梯度保障。

需制度有效衔接

农工党的提案指出,重特大医疗救助制度首先是救助功能的定位不明。

提案指出,近年对医疗救助的要求是“兜住网底”,最大程度上避免灾难性支出,但如何避免仍需制定一个明确可行的方案。

其次是程序的复杂性。提案称,目前因病致贫人群身份的认定除需要来自于医疗及保险层面的费用及疾病信息外,还需要诸如收入、资产等方面的信息核查,程序复杂,涉及的部门众多,供需双方需要投入的成本都很高,而相较于身份核实后能够获得的救助金额则相对较少。

农工党提案认为这也关系到救助的发起问题——是要作为供方的相关部门主动搜寻还是要患者主动申报?

王素芳表示,调研发现许多救助的人群住在农村甚至深山,不能指望他们掌握复杂的报销政策,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能提供一站式的报销,经过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后,自付费用构成灾难性支出的,就应当直接进入救助渠道。

提案还指出,当前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制度衔接欠契合。

比如在“门槛”方面,以年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衡量依据的医保大病门槛高,是低保标准的数倍,按照救助程序,先医保后救助,重点人群已负担过重,且能够获得的救助补偿有限。

再如流程和机制上,医疗救助和医保在被救助对象身份、大病判别、用药目录、费用结算方面都存在差异,医疗救助与大病医保发生的先后顺序也有所不同,导致机构间职责和经费补偿顺序出现交叉。

对此,农工党提案建议,医疗救助在实施层面,应借鉴延续“健康扶贫工程”提出的分类化医疗救助工作模式。同时加强联动,当普通人群转化为贫困人口后,社会福利性质更加明显的医疗救助要发挥积极的作用。

据悉,2017年1月17日,民政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救助和医保政策及经办服务的有效衔接。

(编辑:吴红缨,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wangyu@21jingji.com;wuhy@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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