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董事长“一言堂”策划财务造假,舜天船舶惨遭“顶格”处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饶守春 北京报道
2017-03-03 10:38

案情回顾:2015年,江苏证监局在调查“舜天船舶”股票异常交易过程中,发现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和证据。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立案调查,交由江苏证监局承办。此案被列为2015年“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A类案件集中部署。舜天船舶成立于2003年6月16日,公司经营范围为船舶、船用品及配件等销售,船舶委...

案情回顾:

2015年,江苏证监局在调查“舜天船舶”股票异常交易过程中,发现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和证据。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立案调查,交由江苏证监局承办。此案被列为2015年“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A类案件集中部署。

舜天船舶成立于2003年6月16日,公司经营范围为船舶、船用品及配件等销售,船舶委托加工业务,船舶租赁,水路运输,国内贸易等。公司股票于2011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违规手法:

关于舜天船舶的违规手法,主要呈现以下突出特点:

一、公司内控制度几近失效,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公司虽为国有控股公司,但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军民“一言堂”的情形较为突出,其一手策划、组织实施的与明德重工的关联交易、财务造假行为,公司既没有召开相关的董事会审议,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讨论研究。

二、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事实结构复杂、层次众多,存在关联方关系未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财务造假等多重违法行为,财务造假违法行为下又存在横跨两个年度、多个科目财务数据不真实的情况。

三、办案期间,公司高层频繁更换,新任董事长、董事履职期间,仍受到前任董事长施加的压力,为调查组查实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人为障碍。

稽查难点: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调查组遇到了以下困难:

一是公司本身的业务模式较为复杂,在主营业务萎缩的情况下,发展了大量盘根错节的借贷业务,部分业务的账面描述与实质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公司为伪装其借贷业务,形成了极其繁琐的核算方式,账簿数量众多,有债权债务关系确认、利息计提、消化利息等多种账外账;

三是公司人员变动较大,相关业务主要决策人员被双规,重要合作方的账目被封存,而目前的负责人对当时的情况并不了解,在岗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也仅延续过往做法,并不理解原因;

四是公司的以前年度事项众多,加之近年来船市低迷,财务风险集中爆发,诸多因素交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形成了一定的干扰。

办案诀窍:

一、全面细致地取证。为了明确业务模式,与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反复谈话,在不同人对业务性质理解不一的情况下,调取业务下所有的合同及协议,辅证询问笔录证据。为了了解核算方式,除与财务人员进行核实外,还延伸至业务部门,对于单方无法解释清楚的事项,采用双向印证的方式。 同时,在相关当事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进入看守所与之谈话,找到突破口。

二、大胆严谨地认定。由于违规事项错综复杂,调查组在取证同时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讨论和剖析案情,深度运用财务专业理论和法律法规条款,使整个案情条理清楚,认定准确。例如,在对关联关系的认定中,通过对业务、资金、人员、控股关系等多维度取证,结合法律及会计准则中对关联关系的论证,最终形成了逻辑完整、证据扎实的认定链条。

处罚决定:

舜天船舶被处以60万元的“顶格”罚款;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军民、曹春华被处以30万元的“顶格”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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