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ABS业务问答再修订:PPP证券化可视情况加快反馈流程

21世纪经济报道 谭楚丹 深圳报道
2017-03-03 21:14

3月3日,深交所固定收益部发布对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的最新修订,此次修订距离最近一次修订仅仅时隔半年。公告显示,本轮主要对九项内容进行修订:1.新增融资租赁类、应收账款类、公用事业类、入园凭证类、保障房类、商业物业抵押贷款类基础资产的评审关注要点;2.明确分期、同类项目申报要求;3.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流程和要求;4.完...

3月3日,深交所固定收益部发布对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的最新修订,此次修订距离最近一次修订仅仅时隔半年。

公告显示,本轮主要对九项内容进行修订:

1.新增融资租赁类、应收账款类、公用事业类、入园凭证类、保障房类、商业物业抵押贷款类基础资产的评审关注要点;

2.明确分期、同类项目申报要求;

3.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流程和要求;

4.完善对挂牌条件确认申请材料的要求,增加管理人和律师尽职调查内容要求;

5.明确对财务报告有效期的要求;

6.明确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及变更管理人应履行的程序要求;

7.优化收益分配、信息 披露业务流程;

8.更新固收专区业务办理地址及使用指导;

9.添加完善相关文件模板。

其中,围绕PPP证券化,业务问答进行了多个补充。比如对于“什么情形下可以缩短挂牌条件确认出具反馈意见时间”,深交所表示,对于符合条件的绿色资产证券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等,且项目及申报文件质量优良的,本所可以视情况缩短出具反馈意见的时间。

新的业务问答还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流程和要求予以明确,深交所实行即报即审、专人专审,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反馈意见, 管理人提交反馈回复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召开挂牌工作小组会议。

PPP 项目现金流可来源于有明确依据的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等,其中涉及的政府支出或补贴应当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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