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债务逾期1年无力偿还 众和股份盈利核心采矿权面临拍卖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望 深圳报道
2017-03-09 07:00

众和股份(002070.SZ)再陷麻烦。根据3月8日公告,由于众和股份控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鑫矿业)向...

众和股份(002070.SZ)再陷麻烦。

根据3月8日公告,由于众和股份控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鑫矿业)向中融信托借款2亿元未能偿还,近日四川省江油人民法院正在进行案件抵押物司法网上拍卖的准备工作,金鑫矿业采矿权面临被拍卖的风险。

而据2016年半年报,当期众和股份净利润为3121.27万元,但金鑫矿业同期净利润就达到3054.36万元,是众和股份最重要的业绩来源。

但对于如此举足轻重的金鑫矿业,众和股份只是表示,公司将尽快与中融信托就金鑫矿业债务问题确定还款方案,化解采矿权可能被拍卖的风险。

增资7个月无果

公开资料显示,金鑫矿业向中融信托的借款已经逾期1年多时间。

按照公告,2015年2月,金鑫矿业向中融信托借款2亿元,用于矿山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以金鑫矿业持有的四川阿坝州锂辉矿采矿权作为抵押,众和股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于2016年2月到期,但没有偿还。

中融信托于2016年5月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请执行,最终指定江油市法院执行该案,并裁定将众和股份与金鑫矿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金鑫矿业在农业银行四川省汶川映秀支行的账户及众和股份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2016年7月20日,众和股份决定对外借款2.5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向金鑫矿业进行增资,0.5亿元用于向金鑫矿业提供借款,以偿还其到期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此后,在深交所的问询下,众和股份在2016年8月22日补充披露,提供借款的资金方为海天担保和汇金贸易,并已签订正式合同,这两家资金方提供借款也变成各1.5亿元,资金使用期限为3个月以上1年以内,如果借款期限为3个月或1年,对应的年化借款利率分别为17%与12%,还款来源为金鑫矿业经营利润。

对于此次借款,众和股份表示,待金鑫矿业完成增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后即可放款。

但之后一直未披露进展情况的金鑫矿业还债事项延宕至今,却突然变成其采矿权已进入司法网上拍卖的准备阶段。

对此,众和股份在今年3月8日的公告中称,虽然公司拟通过向金鑫矿业增资的方式解决其债务问题,但由于金鑫矿业少数股东未同意该增资方案,故未能实施。其后,公司一直与中融信托协调处理债务相关问题,由于还款方案未能最终确定,该案件仍在执行状态中。

但有律师认为,所谓少数股东未同意导致增资未能实施的说法,正常情况下不成立,“一般依照法定程序,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就可实施增资。”

而众和股份全资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与厦门黄岩贸易分持阿坝州众和新能源62.95%及33.19%股权,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持有金鑫矿业98%股权。根据工商资料,另外两个分持金鑫矿业各1%股权的自然人,是卓昌钟和谢坚。

不仅如此,金鑫矿业采矿权面临被拍卖的公告,众和股份也是被动披露。

检索发现,早在今年2月22日就有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咨询“市场传闻金鑫矿业采矿权将被拍卖”的问题,但众和股份却回复“金鑫矿业债务问题在协调处理中”。

到了3月3日,投资者将江油市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告知书发到网上,众和股份才在3月6日停牌进行核实。

根据这份司法拍卖告知书,金鑫矿业的锂辉石矿采矿权已移送江油市法院技术室进入拍卖程序,并决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

重组或将无果而终

作为众和股份核心利润来源的金鑫矿业,其锂辉石矿采矿权可能被拍卖,给众和股份带来的影响不言而喻。

公告表明,金鑫矿业的主营业务是锂辉石的开采及锂精粉的销售。而众和股份2016年半年报显示,其当期锂矿采选及加工的营业收入为 14817.07万元,毛利率高达74.03%。

由于新能源锂电板块业务规模大幅度增长,众和股份甚至在2016年三季报中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8000万元-15000万元。但随着锂精矿及锂盐产品销售不及预期,今年1月26日将之修正为5000万元-8000万元,2月28日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确定为5769.41万元,并称盈利贡献主要是新能源板块业务。

但如今,刚刚缓过气来的众和股份,却又笼罩在金鑫矿业采矿权面临被拍卖的阴影之中,而应偿还中融信托的这2亿元债务,借款年利率为17%,仅在2015年2月12日起至2016年2 月 12日止的应付未付利息就达到3400万元。

不仅如此,众和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行向锂电新能源产业战略转型的计划,在遭遇证监会去年新规搁浅之后,延迟至今也将走向无果而终的命运。

根据众和股份此前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其拟定增7609.02万股购买合计作价87732万元的四川国理98.76%股权和四川兴晟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7545.53万股募集配套资金8.7亿元,用于偿还拟购买交易标的债务及上市公司借款。

随后,证监会于2016年6月17日出台新规指出,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因此,众和股份的计划只得中止,但四川国理和四川兴晟股东分别与众和股份约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若截至 2016年9月30日仍未生效则自动解除。

不过,该约定到期之后,双方又变更为若截至2017年3月31日仍未生效,则自2017年4月1日自动解除(无需另行通知),并且特别注明了“且不再继续延期”。

而此前众和股份和分别持有四川国理37.25%股权、四川兴晟100%股权的雅化集团(002497。SZ)相关人员,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所谓截止时间生效就是在此期限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证监会核准。

但截至2017年3月8日,众和股份仍未有这方面的信息披露,其3月3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此事项的提问时,也只表示“组事项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对此,有资深券商投行人士认为,按照证监会受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程序,即使众和股份现在就申报,从时间流程上也无法在本月底之前获得核准,因而其此项交易已经可以确定将到期自动解除。

对于这种说法,由于众和股份公开电话在3月8日始终无人接听,记者亦无法获得其置评。(编辑:罗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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