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 地方融资平台转型应分类推进 纯融资“壳”无存在必要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玉敏 北京报道
2017-03-16 07:00

对于地方政府的违规举债,违规出具担保函等问题,董大胜表示:“这种政府出具担保函或承诺书,是违法的,这些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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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方政府的违规举债,违规出具担保函等问题,董大胜表示:“这种政府出具担保函或承诺书,是违法的,这些必须明确。但是对历史上出现这些问题,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要想办法处理解决。‘新官不理旧账’不是一个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地方政府举债已逐步通过债务置换、限额管理、发行地方债等方式规范化,原来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将何去何从?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融资平台,应该根据它的性质、经营的方向和盈利的水平,分类推进,进行改革。”

在董大胜看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转型,对于有实际盈利能力、自身收入能够偿还自身债务的,应该独立出去,成为自主经营的公司企业;从事公益性,没有盈利能力的平台公司,政府应给予支持;至于那些纯粹为了融资而成立的“壳”平台,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政府债务是限额管理,再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借债就违法了。

国企参与PPP或增加地方政府负债

“这两年我去一些地方出差,到了一些地级市,发现有些城市过去没有什么名气,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文化事业、整个城市景观都有很大的改变。地方债的积极作用是应该肯定的,如果没有地方政府负债,城市建设就不会有这样好的发展。”董大胜说。

3月7日,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27.33万亿元。预算报告也显示,2016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为15.3万亿元,相较2015年底下降4.3%。

对于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举债问题,2016年财政部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整改,督促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不得担保承诺的相关要求。

对于地方政府的违规举债,违规出具担保函等问题,董大胜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种政府出具担保函或承诺书,是违法的,这些必须明确。但是对历史上出现这些问题,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要想办法处理解决。‘新官不理旧账’不是一个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为此,董大胜直言:“(地方政府)违反规定的东西就不要再搞了,但是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态度要积极,能解决还是要积极协调,解决好这些事。如果政府不出面协调解决,对经济的长期发展不利。因为这涉及到地方的营商环境,过去承诺的现在不认账,那么市场主体怎么对政府的诚信加以确认呢?以后如何吸引投资?”

对于近年来各地大力发展的PPP项目,董大胜也表示:“PPP是指公共资金与民间资金合作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PPP本来含义办理,不要变成变相的融资平台。”

对于有的银行中标地方政府的PPP项目,董大胜认为,“这有违PPP初衷。”

也有的国有企业参与PPP项目,而且这些项目不一定盈利,或有政府隐性担保的因素。对此,董大胜表示:“这是一种变相增加地方负债。比如说地方国企,地方政府对它有一定的约束力,不得不参与。”

加强不良贷款真实性核查

今年,董大胜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还提交了一个《关注隐性不良贷款,加强银行资产质量监管》的提案。他表示,从审计情况看,存在隐形不良贷款问题影响银行资产质量的真实反映,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银行资产质量监管。

董大胜表示:“我了解的情况是,(不良贷款)统计可能不那么准确。有的银行为了应付考核少报了,统计上少了一些。”

他还认为:“在经济下行时,不良贷款上升是正常现象。建议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不能硬性要求银行利润只增不减,要允许银行适当降低盈利水平,增加一些拨备,应付不良资产处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部分银行业还存在人为调整分类调节不良贷款、通过“搭桥”等手段藏匿不良贷款,相互代持、安排显性或隐性回购条款转移至表外转移不良贷款等行为,一定程序上影响了不良贷款的真实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对此,银监会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风险排查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行业和客户的信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摸清可能影响本机构、本区域金融安全的重大信用风险,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不良贷款风险防控工作打好基础。

从金融审计的角度,如何发现掩盖不良贷款的行为?董大胜表示:“审计署对有关商业银行建立了计算机审计模型,对信贷数据进行分析。在系统中,我们会设计一些软件模块和参数,有自动提醒。有的也会根据贷款的投向进行分析,比如我们现在对钢铁、煤炭去产能,如果一家银行钢铁贷款增长很快,我们就要进行分析,用计算机技术和审计经验对比贷款投向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匹配度分析。”(编辑:马春园,邮箱macy@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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