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蓝皮书:自贸区建设需不忘“初心” 避免“跟风”申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赛男 上海报道
2017-03-22 11:27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近日发布2017年《法治蓝皮书》指出,上海自贸区在三年试验期内圆满完成了先行先试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任务,成功带动自贸区建设多点开花,但在后续建设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法治蓝皮书》中专门发布的《2016年中国自贸区法治报告》称,2016年上海自贸区在“先行先试”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方面依然发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近日发布2017年《法治蓝皮书》指出,上海自贸区在三年试验期内圆满完成了先行先试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任务,成功带动自贸区建设多点开花,但在后续建设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法治蓝皮书》中专门发布的《2016年中国自贸区法治报告》称,2016年上海自贸区在“先行先试”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方面依然发挥引领作用。设立三年来,上海自贸区的法制建设始终围绕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金融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这四大主题进行。

报告指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上海自贸区投资法制建设的核心特征,也是上海自贸区设立三年来的一大亮点。为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并为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试水”,上海自贸区在全国率先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新型投资准入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外商投资准入全面审批模式至此终结。

据了解,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的总体方案都根据三个自贸区的“地缘”特点和优势予以区别性定位。除共有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促进贸易、投资、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的任务外,条例中“服务京津冀协调发展”“粤港澳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闽台交流与合作”等定位,也有助于各个自贸区在“共性”与“个性”、“可复制可推广”与“地缘特色”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法治蓝皮书》称,上述三个自贸区条例都加入了旨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试错”条款,有助于激励相关主体勇于开拓、积极创新,特别是减少庸政懒政怠政。

报告指出在自贸试验区后续建设发展中,需要特别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从地区特点和实际需求出发申报、设立和建设自贸区,力戒“扎堆”申报、“跟风”建设,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

二是不忘以自贸试验区建设来推进改革开放、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制度创新的“初心”,避免成为单纯通过政策优惠招商引资的“政策洼地”;

三是妥善处理地方特色与顶层设计的关系,在凸显地缘优势、发挥地方特色的同时,保持相关制度和规则总体上的系统性、一致性和连贯性。

(编辑:何苗)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