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失业保险还具备降费空间

21世纪经济报道 危昱萍 北京报道
2017-03-24 11:48

过去的两年间,国务院多次决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据人社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已为企业降成本约1350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收约2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减收约90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减收约150亿元、生育保险基金减收约100亿元。这些数据来自于3月24日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解读。今年2月,人...

过去的两年间,国务院多次决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据人社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已为企业降成本约1350亿元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收约2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减收约90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减收约150亿元、生育保险基金减收约100亿元。

这些数据来自于3月24日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解读。今年2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这名负责人表示,目前,失业保险还具备一定降费空间。失业保险两次降低费率后,虽然征缴收入大幅下降,但基金运行总体较为平稳,截至2016年底,累计结余5235亿元,具备一定的降费条件,可以考虑再次降低费率

负责人强调,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据测算,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后,一些统筹地区将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可以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时足额发放。

而且,降费率要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下进行,具体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基金结余情况确定,不搞“一刀切”。

此次降费之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负责人表示,没有出现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降低、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剩余22个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基本条件的省份,若全部降费,预计将再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负责人表示,经过两次降费,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大幅下降,但基金总体运行较为平稳,累计结余较多,可支付月数较长,具备一定降费空间,因此可以考虑第三次降低费率。

但其他险种没有降费条件。负责人解释称,目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剧,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同时,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已降至较低水平。记者查询人社部统计数据发现,2016年,工伤保险当期结余122.4亿元;生育保险收不抵支,当期基金缺口为7.8亿元。

因此,负责人表示,经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反复测算,综合考虑,决定此次仅对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

另外,在3月22日召开的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2017年失业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着力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加快制度建设进度,加大参保扩面力度,进一步扩大受益面;着力深入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岗位,助推企业改革;着力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作,确保政策尽快落实落地,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着力促进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我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着力提高政策研究、风险防范和业务经办等核心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编辑:耿雁冰)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