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下月起启动大病补充医保 最高可报销90%

21世纪经济报道 综合报道
2017-03-30 18:43

河南省将从4月1日起在全省启动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90%。

据河南省政府官网3月30日消息,河南省将从4月1日起在全省启动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90%。

全省734万人受惠

河南省社保局3月30日与中国人保河南分公司在郑州签订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办协议,标志着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实施。

据河南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础上,对困难群众中的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保障对象为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相关统计显示,目前河南全省已确认有734万人符合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条件。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年度人均筹资标准为60元,由各级财政承担。困难群众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最高报销90%上不封顶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与大病保险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一致,运行年度一致,起付线为3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报销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40%;10000-15000元(含15000元)报销50%;15000-50000元(含50000元)报销80%;50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这项改革自2014年起在焦作市试点。3年来的数据显示,经过多层次保障,一些高额医疗费用患者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负担比例可降至10%左右。

河南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根据筹资标准、保障对象、保障水平、医疗费用的变化等,对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待遇实行动态调整。

(编辑: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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