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推双创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方便创业者更好享用优惠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潇枭 北京报道
2017-04-26 19:53

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下文简称“《指引》”),将国家大力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归集起来。截至2017年3月,国家针对创业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政策。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就此举办媒体会,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介绍:“针对...

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下文简称“《指引》”),将国家大力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归集起来。截至2017年3月,国家针对创业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政策。

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就此举办媒体会,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介绍:“针对创业者不熟悉税收知识的痛点,我们‘授人以渔’,转变政策落实的方向性,打造方便企业自行查询税收优惠政策的‘一本通 ’”。

罗天舒还表示,这个政策指引也能方便基层税务官员,更好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和适用条件。推出双创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是一个新的尝试,也是第一步,后续还会陆续推出教育、医疗、养老、制造业等主要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引导纳税人全方位享受税收政策红利。

《指引》分三个环节来编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处长刘宜表示,《指引》根据企业在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从初生、成长和成熟壮大三个环节制成企业发展的“指南针”。

具体而言:

一、针对创业起步阶段,企业最关注税收负担和宽松的创业环境,《指引》中第一部分归纳了小微企业和特殊群体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还介绍了对扶持企业成长的创新创业平台和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给予的税收优惠。

二、针对高速发展阶段,《指引》第二部分介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对重点行业领域税前扣除等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针对较成熟的企业,《指引》第三部分总结了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创新活动各个环节领域的支持,激励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新等。

在政策解读上,《指引》从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和政策依据等角度分别加以介绍。

刘宜举例,比如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指引》第二部分有专门条款,对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享受主体、具体优惠政策、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等都做出了解释。如主体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相关企业若符合包括“经过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等”在内的10项条件,就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从2014年9月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国家出台了系列鼓励政策。“双创”作为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支撑,激发了全民创业创新的热情,为新动能、新业态的培育营造了更好的环境,同时也很好地带动了就业。

税收作为政策组合中重要一项,实施效果如何呢?

据统计,2015年、2016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额都超过了1000亿元,2016年促进创新的优惠政策新增减税约800亿元。

针对“双创”税收优惠政策还在不断完善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现场获悉,税务系统对已出台的“双创”政策开展系统评估,并提出完善政策建议,部分内容得到决策层的反馈并陆续落地,如最新推出的减税政策中就包含两条相关政策。

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共推出六条减税政策,其中属于“双创”税收优惠政策范畴的有两条:

1.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如上述第2条,降低了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用的“双门槛”。原政策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可按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即,原来政策主要针对“种子期”科技型企业,这次将“初创期”也纳入其中;且适用范围从创投企业扩围到个人投资者,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来还将涉及个人所得税。

(编辑: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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