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正制定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披标准和债务催收自律规则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晓 北京报道
2017-04-28 10:12

消费金融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4月25日,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办的“消费金融:发展与创新研讨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表示,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面临好的历史机遇,可以更好满足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业务,科技更为互联网消费金融提供广阔发展空间。根据对会员机构的抽样调查,互金协会总结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特点,如...

消费金融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4月25日,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办的“消费金融:发展与创新研讨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表示,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面临好的历史机遇,可以更好满足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业务,科技更为互联网消费金融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根据对会员机构的抽样调查,互金协会总结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特点,如服务主体更多元、更复杂,80后、90后的年轻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接受程度较高,小额和短期的贷款占比非常高,贷款用途以网上零售和家装为主。

肯定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积极意义同时,陆书春指出,互联网消费金融门槛低,机构多,增长迅猛。但同时暴露出过度借贷、重复授信、过高息费,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可能成为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方面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对此,陆书春建议,首先要完善监管,加强自律。针对过度借贷、非法催收以及过高吸费,还有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要加快出台相关制度和规则。她透露,互金协会正在积极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信息披露标准制定,这部标准也是继网络借贷信息披露标准后互金协会将出的第二部标准。协会还正在研究出台相关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标准。目的一方面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通过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借贷、合理消费。

其次,建议行业加强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信息孤岛造成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互金协会牵头组织会员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来,随着信用信息共享规模进一步扩大,将与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有效补充,与国家金融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形成有效补充,帮助精准获客、降低风险、解决重复授信的问题,也帮助互联网金融机构加大信息共享提高风控能力。

陆书春还表示,当前行业风险引起关注,从行业健康发展角度考虑,互联网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必须坚持审慎经营原则,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忘初心。

最后,陆书春指出,消费金融场景的复杂化,分期贷款服务小额分散,业务特征对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科技已成为新兴互联网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差异化竞争的关键。未来,消费金融以技术驱动的特征将愈发明显,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人脸识别、智能设备等等新技术的应用将越来越普遍。建议行业更加关注技术驱动。

(编辑:韩瑞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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