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方案落地:推进小微应收账款融资 盘活存量资产

21世纪经济报道 侯潇怡 北京报道
2017-05-16 20:37

5月16日晚间,央行公告称,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近日,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和外汇局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针对立足实体经济,聚焦小微企业,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当前我国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

5月16日晚间,央行公告称,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近日,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和外汇局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针对立足实体经济,聚焦小微企业,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当前我国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大企业高负债高杠杆的“冰火两重天”现象。这种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和实体经济振兴。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已是当前紧迫的课题。

近日有消息称,央行、工信部等部委已经将应收账款融资的制度建设提上日程,并开展大量调研进行调研,寻求动产融资盘活企业应收账款资产,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此次《方案》如此迅速落地,既在情理之中,又有些超出预期。

《方案》明确应收账款融资的意义,并指出要通过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不断丰富企业融资渠道,稳步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进一步优化企业商业信用环境,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方案》还提出向小微企业普及应收账款融资知识,向应付账款较多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大型零售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推广;要推动地方政府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融资;要动员国有大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在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要优化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要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登记公示制度,保障各方权利等任务要求。

并明确要求,加大对积极参加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政策支持;加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建设;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指导和监测,动态跟踪辖区内应收账款融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等保障措施。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主任韩家平表示,应收账款总规模超过10万亿,是历史高点。同比7.6%的增速,也远高于同期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3%的增速和利润负增速。这表明企业应收账款还在持续上升,资金周转的情况没有缓解。

业内人士预测,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将在政策的扶持下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而与应收账款高度相关的平台或企业也将呈井喷之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于2013年12月31日上线试运行,截至2017年3月末,平台累计促成小微企业融资1.6万亿元,占总融资金额的35%。

“监管层对应收账款融资的高度重视,会使更多的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关注应收账款和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问题,并由此创新应收账款和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模式和产品种类。”一位业内人士表示,P2P网贷平台将成为更多商业保理公司的重要融资渠道,此外,资产证券化、资管计划、资产交易所、发行债券等融资渠道将进一步发力,并在融资模式、金额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

(编辑: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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