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13弘昌燃气债”受托管理人中国银行信阳分行在同一天(6月8日)里先后发出了两个会议通知,一个称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另一个则通知延缓会议的召开,且并未说明延缓会议的原因。


“说是因为主承和当地政府的人不来参会,就取消了。”一位“13弘昌燃气债”持有人6月9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因为现在资金还没有到账,召开债券持有人没有意义。”中国银行信阳分行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则这样解释,目前发行人用于应对回售的资金仅到账1亿元,剩余4亿元尚未到账,故不召开持有人会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报道,发行人信阳市弘昌管道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弘昌燃气”)打算以5亿元资金应对这只规模为7亿元的企业债的回售,故要求机构投资人接受“以债券面值6折回售”的条件。
目前,发行人已筹集自有资金1亿元,同时通过当地政府协调其他单位借款4亿元,并设置前提条件:唯有债券投资人接受按照本金6折回售,且签署完协议,当地政府协调的借款才能到位。
至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13弘昌燃气债”陷入了一个悖论: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4亿元资金到账后才召开持有人会议,而投资人之所以要求召开会议,正是因为无法接受“6折回售”这个让“4亿元资金到账”的前置条件。
此外,持有人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在此过程中尽职履责,比如,“投资人提了多个议案,应该写进通知里”,但丝毫未见体现。
据悉,持有人拟在持有人会议上提出多个议题,内容包括:要求查看本期债券的相关担保物及其权利抵质押合同、查看担保物的资产评估报告、要求发行人追加其他有效资产担保,以及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去向做出合理解释、要求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等。
持有人还称,主承销商广州证券在此过程中亦未能尽职履责,不但未主动协调各方进行谈判,甚至“在开会的时候跟我们说,让我们起诉他们好了。”
记者拨通广州证券一位张姓负责人的电话,但对方以“不方便”为由,挂断了电话。
据公告,“13弘昌燃气债”最后的回售登记日为6月13日-15日,回售资金则需6月20日到账。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将继续跟进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