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6月20日起允许美国牛肉输华

21世纪经济报道 和佳 北京报道
2017-06-20 18:1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月20日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进口美国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称允许美国牛肉输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公告,允许进口的牛肉指30月龄以下剔骨和带骨牛肉,包括心、肾、肝、瓣胃、牛筋,不包括扁桃体、回肠未端、碎肉及机械分离肉;输华牛肉应来自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注册的肉类企业,输华牛肉的牛须有完善的记录,可以保证追溯到牛只的出生农场;出生、饲养并屠宰于美国,或出生于墨西哥或加拿大,屠宰于美国。

5月12日,在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早期收获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称,目标是在今年的7月16日之前,即“百日计划”100天时,实现美国牛肉输华。

据了解,2003年美国出现疯牛病病例后,中国下令禁止进口美国牛肉。2016年9月,中国农业部宣布有条件地取消与疯牛病有关的美国牛肉进口禁令。

(编辑:赵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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