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建议适时修订刑法 平等保护非公经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06-27

“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法制是最重要的保障,而刑法作为强制性最严厉的法律,无疑发挥着其他法律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6月24日举行的非公经济发展与刑法保护学术研讨会上,检察日报社总编辑钱舫说。

钱舫提出,中央关于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刑法更好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从立法和司法层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对非公经济的刑法保护并不到位,表现在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非公企业财产,侵犯非公企业的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违法犯罪现象阻碍了我国经济正常发展,甚至引发了非公资本向海外转移,破坏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说。

因此,研讨会上,多位法律学者、律师和民营经济从业者提出,应在适当时机修订刑法,实现刑法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

法律保护亟待统一

刑法第165条规定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6条规定了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7条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8条规定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第169条规定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但是,这些罪刑规范均只保护国有公司、企业的权利和利益,对类似行为侵犯非公经济的权利和利益的,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显然不符合中央意见关于‘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的要求。”研讨会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说。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则认为,不仅在刑法,也包括在商法领域,甚至国际法领域,非公经济应有的法律地位也亟待加强。特别是在商法领域,比如融资、市场准入等领域,非公经济的地位很显然和公有经济是不一致的。

刑罚差异的历史原因

“我们国家的刑法对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犯罪认定和刑法处罚上,确实存在着差异。”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员聂建华说,比如某些犯罪只限定在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当中的相关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

还有某些方法手段相同的犯罪,因为行为人的身份、职务和所侵害的财产性质不同,刑罚的轻重呈现比较大的差异。

聂建华介绍,目前刑法在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犯罪处罚上存在差异,有多种原因。

首先是历史的原因。1979年刑法立法时,国内公民个人财产极其有限,计划经济下的经营活动是完全在国有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的。刑法对于公民之间受托管理财产和非公有制经济,当时完全没有保护性的规定。

“比如在1979年刑法颁布之前的草案里是有关于侵占罪的规定的,后来主要考虑中国的家庭除了一些生活必需品之外,当时没有多余的个人财富,规定了盗窃、诈骗、抢劫罪,大体上就可以实现对公民财产的基本保护,所以取消了侵占罪。”聂建华说。

第二个是现实必要性的差异。公有制经济中,财产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相分离是一个基本特点。财产所有者和代理人的权利义务不清晰,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严重不负责任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当初刑法修订的时候,公有制经济经营管理当中存在的天然的缺陷,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当中不存在或者不突出,所以介入干预的必要性就不强。”聂建华说。

他认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壮大,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情况日渐突出,原本在公有制经济当中存在的缺陷也会日渐凸显,适时修订刑法,发挥刑法对这部分行为的制裁功能,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就显得有必要了。

第三,聂建华介绍,无论国内国外,都对滥用公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比利用公民和公司授权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规定了更严厉的刑罚。

非公经济保护的不同路径

研讨会上,对于如何对非公经济进行刑法保护,各界专家提出了不同路径。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忠明认为,要注重营商环境的构建。

“有的民营企业家说,‘八项规定,救我一命’,他不用再逢年过节挖空心思塞红包、送礼、请客吃饭了。但是问题在于,有的官员虽然不贪不占,但也不干了,门好进一点了,脸好看一点了,但事却更难办了。”王忠明说,民营企业因此出现了“三心二意”,所谓“三心”,是寒心、灰心、伤心,所谓“二意”,是失意、离意。

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俭认为,对非公经济的刑法保护要具有机制的指引性。

“对非公经济进行保护的时候,要作出刑法方面的评价,这个评价要能充分体现国家法律要鼓励的是什么,要禁止的是什么,要包容的是什么,对新发生的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遭侵害的案例能够具有指引的作用。”他说。

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主任阚吉峰认为,非公有制企业自己或者其高管、工作人员涉案之后,财产就有可能受到公权力机关的查封扣押,如果一旦做了查封扣押,企业生存将非常困难,所以对公权力机关执法行为进行程序上的监督,就非常有必要。

他认为,可以考虑由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查封扣押冻结进行同步、动态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