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金融合作再跨一步: 香港银行账户可在粤直接缴费

21世纪经济报道 辛继召 广州报道
2017-06-28 07:00

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广州联合召开了粤港跨境电子直接缴费业务发布会,宣布广东在全国率先实现香港居民使用其在香港银行机构开立的账户缴纳境内日常生活费用,成为今年粤港金融合作的又一创新举措。

据悉,粤港支付结算合作是贯彻落实CEPA系列协议、支持粤港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粤港间已基本形成了多币种、全工具、全天候的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粤港支付结算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进一步互联互通。2016年,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系统处理港元票据业务金额39亿港元;粤港外币实时支付系统处理港元结算金额520亿港元,处理美元结算金额972亿美元,有力支持了粤港经济金融的融合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甘正猛在现场表示,粤港跨境电子直接缴费业务是粤港金融合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希望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在新的历史起点,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广东金融改革创新,继续推动粤港金融“基础设施互通、产品互认、市场互联、机构互设、人员互动”,为广东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支持,为两地企业跨境业务资金往来提供便利,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粤港支付结算合作是人民银行践行“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战略,落实CEPA系列协议、支持粤港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项目,是人民银行顺应市场需求,探索跨境支付服务创新举措的重要抓手。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继续加强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好广东自贸区的平台作用,继续推动两地更紧密金融合作,为粤港两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近年来,香港居民在广东缴费需求增长较快。据统计,2016年香港居民仅通过其在广东省内银行账户以代扣方式缴费达125.1万笔,金额2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9%和54.1%。粤港跨境电子直接缴费业务允许香港居民直接使用其在香港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跨境缴纳在广东产生的各类生活费用,首期业务办理银行包括中银香港、工银亚洲、建银亚洲、交银香港、集友银行、创兴银行、大新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华侨永亨等9家,可缴纳的费用包括水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未来将进一步拓展至电费、交通罚款等各类民生费用缴纳。(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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