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6月28日发布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协会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证券经营机构改造升级信息技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协会在下发《指引》发布实施通知时,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在《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技术系统的改造升级。
在《指引》发布实施后,证券经营机构还需要哪些准备,证券业协会谈到,证券经营机构在公司制度、技术设备、人员配备等多方面要进行准备工作。
具体而言,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方面,各证券经营机构均需要对照《办法》的要求梳理公司的适当性管理操作流程,包括修订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以及梳理、优化、完善各业务部门、各项具体业务的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制度包括客户分类、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金融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适当性匹配、风险提示和持续适当性管理等措施。
在技术准备方面,各证券经营机构需要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妥善保管投资者适当性相关的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而且保存期限要求较高,不得少于20年,这也对证券经营机构的信息系统提出了一项挑战。此外,在证券营业网点现场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的重要的告知和警示,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这也需要采购相应的录音录像设备,并完善系统配置。
在人员准备方面,由于对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的进一步提升,需要增加专业人员,设置适当性管理专岗,履行投资者评估、适当性复核、自查等工作,开展专项培训,以确保适当性管理工作符合监管要求。
(编辑:杨颖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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