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间,国海证券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这意味着证监会对国海证券的处罚正式落地。
证监会决定对国海证券采取三项监督管理措施:
一、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已受理的文件按规定继续办理),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二、责令处分燕文波、王者旻、邓卫中、陈嘉斌、耿聪等有关责任人员,并向证监会报告结果;
三、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在一年内对公司开展全面内部合规检查,并每季度向我会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同时国海证券应当聘请证监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海证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证监会表示,国海证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法意识。国海证券应当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整改,并向证监会提交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证监会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国海证券的整改情况。
此外,证监会对相关人员采取如下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认定张杨为不适当人选,在2017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6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职务;认定郭亮为不适当人选,在2017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6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职务。
2.对分管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胡德忠采取撤销任职资格措施;对分管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燕文波采取公开谴责措施。
3.对合规总监付春明采取公开谴责措施;对原合规总监刘俊红采取公开谴责措施;对原合规总监李慧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4.对姚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编辑:李新江)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