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9月实施 广州231家企业将受惠

21世纪经济报道 吴睿婕 广州报道
2017-08-11 19:09

8月10日,“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联合说明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海关实施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制度以来签署的首个政府间AEO互认协定——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AEO意为“经认证的经营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

AEO互认实施后,中瑞双方海关将同时给予两国AEO企业5项便利措施,包括: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贸易中断恢复时优先通关等。此外,中国和瑞士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业务时,将可直接享受到对方海关提供的便利措施,平均查验比例和通关时间下降约30-50%,可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

瑞士是首个同中国签署并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欧洲大陆国家,也是中国在欧洲第二大贸易伙伴。据海关总署统计,2017年上半年,我国与瑞士双边贸易总值为182.2亿美元,同比增长18.9%。其中,据广州海关统计,前7个月广州与瑞士进出口总额为3.86亿美元。

目前,中国与瑞士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约2.23万家,其中约1000家AEO企业将率先享受到上述贸易便利,其中,广州共有231家AEO企业,这些企业出口瑞士货物通关时间将进一步缩短。

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表示,我国已与新加坡、韩国、瑞士等3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AEO互认,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近40%。除此之外,中国海关也正在加紧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主要贸易国家、以及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以色列、南非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的AEO互认合作。中国海关将把AEO制度的实施与“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等紧密结合,力争到2020年实现对互认国家或地区出口值占我国出口总值的80%以上。

(编辑:赵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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