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宁波储户存单无故被质押事件存犯罪线索,已报案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晓 北京报道
2017-08-18 14:34

8月10日,某电视台一则“宁波储户大额存单被无故质押冻结”的报道引发网络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求证了解到,在相关报道播出后,该行再次对报道所涉业务进行自查,根据掌握的现有证据材料,报道提及的个人大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存在不法分子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合法权益。

目前,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已将相关刑事犯罪线索委托律师向管辖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得受理。

此前电视报道称,宁波储户高女士听说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存款利率较高,于是到该行办理了人民币1000万元的大额存单存款业务,但几天后发现该存单被质押冻结,用于给借款人发放人民币997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报道视频显示,该大额存单起息日为2017年5月9日,存期为一年,年利率为2.175%。

吉林银行大连分行方面介绍,电视报道所涉及的业务,实际贷款额是970万元,存款的利率水平为大连银行业正常水平。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高女士在某公证处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大额存单的质押担保手续,银行对公证书真实性进行了审查及确认,根据公证委托,对高女士的大额存单进行了质押冻结。

银行方面表示,只有借款人还清贷款后,存单才能解除冻结。而高女士坚称自己不认识借款人,没有签订过委托书,也没有去做过公证。因此与银行产生纠纷。

吉林银行方面表示,该行珍惜与每一位储户建立的储蓄存款关系,不会未经储户同意擅自动用储户存款资金。银行表示,在相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工作结束前,依法暂不便披露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其他信息。

(编辑:闫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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