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在全球的创新机制下培养本土创新能力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09-15 07:00

文/苏格·基莱特曼ShukiGleitman;耿建跃

苏格·基莱特曼Shuki Gleitman(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主席,广州市开发区特聘顾问,以色列贸易工业部前常务副部长兼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主任)

耿建跃(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董事总裁,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前官员)

实现创新驱动是当前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创新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中国政府以提高“创新能力”作为经济改革的方向,无疑是富有远见的。创新本身无疑也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概念,所以对政府而言,提高“创新能力”首先就是一个选择问题,决定了制定政策的基础。创新有很多,基于传统技术和产品的概念创新、模式创新和销售创新等,这些都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创新。技术创新或者是由于技术创新而带来的产品创新、产业创新和模式创新,这些则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从目前来看,中国更需要后者,政策设计上也是以培养第二种创新能力为主。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中国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引入国际先进的创新机制。参与整个国际创新体系,这对中国创新能力的提高无疑是正确的。

培育创新能力既要有“百年大计”又要抓住机会窗口

但是必须要注意创新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参与到国际创新体系之中,并不能引入一个统一的创新模式。创新成功需要一些基本的元素:首先是受过教育的又有创新冲动的人力资源;其次是愿意冒险的资金;国家支持创新和各方面支持商业运营——从公司注册到税务等——合理政策;最后便是“国家基因”,也就是鼓励冒险不惩罚失败的基因。这些是创新能力最基本的构成元素。中国应该着力培育这些基本元素,并根据中国情况摸索出中国独特模式。中国政府需要发挥自己在顶层设计能力上的优势,以色列的创新模式是通过自上而下顶层设计的方式,并在较短的时间实现创新国家的目标。这种自上而下的体系设计,其实也是中国的体制的优势,中国在本土创新能力的培育上应该有足够的自信。

具体如何培养创新元素,并没有捷径可走。创新的人力、资本、政策、国家基因,这四大元素都需要扎实地、耐心地培养,可以说这是一个“百年大计”。但是中国也完全有机会紧抓目前出现的“窗口机会”,通过国际合作直接步入构建创新产业的阶段,实现“弯道超车”。一方面是在技术方面抓住合作的机会之窗,主要是国际市场已经成熟的具备产业化条件,且已经有了广阔的市场前景的创新技术,比如智慧医疗、清洁技术。这些技术完全可以颠覆目前的传统产业成为国际领先产业,但是受限于市场规模和产业制造能力,这些未来产业无法迅速崛起。基于中国广阔的市场,以及强大的制造业基础,中国完全有能力在这些产业方面实现世纪跨越。另一方面是寻找到合适国家做创新伙伴。国际上有一些重要的创新国家,但其本身并非创新技术主要消费国和产业国家,比如以色列、北欧国家和瑞士等。这些国家非常需要中国这样庞大的创新消费市场和产业制造基地。通过国际合作,移植创新基因、想法和技术,中国可以直接进入最后的新产业化冲刺,实现新产业的建立。

总之,奠定基础和紧抓机会都是同等重要,决不应有所偏颇。抓住“窗口机会” 意味着先入为主和时过境迁。这对一个国家和国家某个地区来说都是一样。政府必须清楚创新领域里的国际合作绝不是机会主义。

顶层设计必须要科学合理

人力资源是创新的核心元素之一,中国现在在大学课程中开设了创新课程,这是很有意义的。大学是大多数实施创新人力资源的源泉,大学积累的知识是进一步开发的重要基础。但是一个很大而又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是,大学不是创新的主体!个人、企业家、团队才是创新主体。大学是创新的分子但是不是创新的领导者。其实教育对创新真正的作用集中于两个方面:积累创新需要的知识;培植创新需要的理念、思维方式、精神和性格。换言之,教育更重要的作用是培育创新的“国家基因”。

过去几十年,中国成为了世界工厂,中国企业在国际产业链中已经牢牢抓住了产品的生产和装备阶段。但如果分析产品和应用等生命周期中的价值创造,可以发现产品最大增值是在开发阶段,产品支持和生产创造是很小的价值。这就是为什么苹果大部分价值是在美国运营获得的,而其在中国的生产对其价值创造并不显著。向其它国家学习,仿制产品能对一个经济体的起步阶段可以创造很多价值。但是倘若要更上一层楼,GDP和人均收入提到更高水平,这一模式没有作用。必须在专利创造、创新支持和新产品、新市场全球竞争中争取领先地位。这就是眼下中国经济所遇到瓶颈。这也是每个发达的经济体都曾遇到的问题。和过去所有的发达国家都不同,中国更大,人口更多,各地区都不同。所以中国这样一个体量的经济应该建立一个多层面、多阶梯的经济体系。但是无论哪个层面,我们都要进阶和提升,都需要创新。可以确信中国经济无论如何也会渡过这个难关,但是必须要有相应的付出。

中国中央政府和大多数地方政府,长期较为习惯地去投资基础建设和物业地产,以及教育机构。我们认为现在到了改变的合适时机。中国应该有更科学、合理和创新的顶层设计,去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应该在科学理解经济发展规律、政府功能和中国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和创新的顶层设计。否则不如不要顶层设计。

政府应该鼓励专利创造,放宽经商的条件。中国拥有相对稳定的政治体系和很大市场体量的优势,这使得她在合适的政策之下非常可能向前一步并领先世界。在创新领域,我们需要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强制之手都发挥作用。市场最终会带来创新,但过程是漫长的,漫长的过程会最终增加替代成本或导致创新的夭折。而政府通过支持介入创新,将加快创新的过程。但是需要一个合理的平衡。而且必须注意政府的作用绝对不是去执行创新,也不是培训创新能力,因为政府并不知道哪些是创新。政府的作用是创造条件者。政府应该制定能够促进创新的合适的法规和政策。

创新绝不能让金融主导

对创新而言,目前看来有效的金融机制是非常重要。虽然我们一直认为从根本上讲,金融在创新中最多也是个次要角色。但是现在金融却成为创新过程中非常关键的资源或因素,这是一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从我们在许多国家的经验来看,创新的主要融资方式是风险投资。作为风险投资本身是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部分,但是不能是唯一或主要的创新融资工具,因为风投有很多局限。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开发全方位的融资工具来支持各个阶段的创新。

从本质上来讲,金融市场是为了解决流动、风险和效益而产生的,是为产业服务工具。但是现在金融成为经济的主导,实际上还造成了更加不利于流动、风险和效益的状况。当然这是需要学者研究的东西。我们需要强调一点,创新决不能由金融来主导。政府应该设计政策和机制来降低金融在创新领域的主导作用。

和以色列一样,目前中国也到处是孵化器。但是中国的孵化器基本上是物业经营,这点和以色利很不一样。这种孵化器模式也有其作用,满足了风险较低的技术领域新企业的基本需要。中国这种孵化器模式是和中国的土地经济模式相关。但现在中国正在步入创新阶梯,将出现高风险和不同需要的新企业。各地政府应该“卖鱼”而不是“卖渔”获利。现在物业孵化器方式是不能满足中国发展的需求。创新到底是与人以及想法相关,而非与设备和物业相关。政府支持创新应该支持人和想法。我们发现中国各地孵化器、科技园等拥有国际一流的设备。但是大多数闲置,并且不少是重复购置,这跟政府现有的支持政策相关。中国政府确实应该重新考虑相关政策,应该从租金和楼宇补贴转而支持专利创造。这两者完全不同的创新激励计划,需要不同的决策机制。

产业政策和引导基金需要政府改变观念

政府是否需要制定产业政策,建立产业引导基金,这是当前中国颇有争议的话题。事实上,世界许多国家都是这样做。政府确定产业政策,建立产业引导基金作为一个原则没什么大问题,但是主要成功因素是执行。从制定到执行,以色列都非常有效。中国决策上应更为果断,执行上也应该更坚决。我们认为中国在国家层面需要一个部门负责制定规则、机制、指导等;在省级也应该有一个独立机构来负责全方位的创新,设置不同支持计划和相当规模的预算。而且在制定产业政策和建立产业基金方面,中国政府还需要改变一些观念。

首先政府创新引导基金应该由熟悉创新领域的专业团队管理,而不是政府本身内部人员。

其次支持的对象应该从重点支持大型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转向个人、团队和中小企业。

最后,根据不同创新阶段设置不同政府支持资金的比例。越是前期,政府支持的比例应该增加到80%-100%。另外政府引导基金不应该与社会资本竞争投资高科技项目。

在中国,我们经常会被人问起,未来新技术的方向是什么?但是我们真的不知道。所谓对的方向,都是当前看起来对而已。世界不是线性发展的,世界是通过断层事件向前发展,而这是很难预测的。好的技术由于人们的观念、法规和竞争对手的技术——而非是更好的技术——有可能会失败。挑战是要思想开放和理解我们正走向哪里。许多领域曾出现的“未来技术”最后消失了。所以我们需要知道这些,但总是必须对这些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保持警觉。但正如我们前面讲过的,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有发现“窗口机会”的能力。通过恰当的国际合作模式,抓住“窗口机会”,引入新产业的核心技术。同时摸索新产业的运营模式,利用中国市场规模,快速形成某一引领国际的具体新产业。对于中国而言,这是完全有可能的!(编辑 李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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